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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4-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1、证券名称:佳电股份 2、证券代码:000922 3、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8月20日、21日、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通过电话问询、问询函等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是高温气冷堆主氦风机项目的总包单位,主氦风机试验样机在上海完成 100 小时热态满功率连续运行实验事项, 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2012年底在山东荣成正式开工,预计2017年底并网发电,本次试验属阶段性成果且对公司今年利润无影响,公司对样机批量生产尚存不确定性,将对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信息披露。(请详见公司于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科研项目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7、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在全景网举行了 2014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赵明先生携公司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与投资者就公司战略发展、经营业绩等具体情况进行坦诚沟通。(详见网址:http://irm.p5w.net/ssgs/S000922/)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经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详见2014年1月18日、2014年5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2014-024) 2、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请详见2014年6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1)。截止目前,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批文。除此项非公开发行股份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近3个月内不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事项。 3、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于2014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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