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4-054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下午16:00在武汉市武昌市民主路789号公司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夏进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确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夏进、联席董事长许晓明、董事许建辉、董事刘异伟及独立董事周绍朋组成,仍由董事长夏进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联席董事长许晓明、董事许建辉、董事吴咸发、董事李亚丹及独立董事吴建滨组成,仍由联席董事长许晓明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红霞、董事秦普高及独立董事张峰组成,仍由独立董事刘红霞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4-053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4年8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2014年8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15:00至2014年8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公司多功能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6,806,63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1.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68,703,63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9.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8,102,99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8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1,138,93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22%。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咸发、刘异伟、李亚丹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逐项表决如下: 1、选举吴咸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779,31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7,494,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4,3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7,494,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 2、选举刘异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779,31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7,494,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4,3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7,494,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 3、选举李亚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779,31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7,494,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4,3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7,494,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建滨、张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逐项表决如下: 1、选举吴建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779,31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7,494,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4,3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7,494,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 2、选举张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779,31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7,494,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644,3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7,494,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 以上董事简历详见2013 年8 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786,802,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135,1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反对3,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