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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混改目标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2014-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许岩
证券时报记者 许岩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头戏之一的国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备受各方关注。但国资、国企改革面临的难题很多,情况复杂,长期积累的问题大多是深层次的,因此,国资改革方案还存在一些意见分歧。 在8月23日举办的“国企改革进行时——共识与务实”论坛上,与会专家认为,搞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目的,目的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石军表示,我国混合企业发展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然是企业经营机制没有根本性地转变。当然,还有市场准入制度的限制、法制保障的欠缺、整体设计和政策推进乏力等原因。 著名经济学家华生则认为,混合所有制最理想的形态,是真正的现代企业,没有明显的控股股东,是现代互相制约的机构。 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眼中的混合所有制是,民营资本进入国有资本不一定就是要控股,能够获得最大的回报就足够了,民营经济也不一定要去争取控股权。发展混合所有制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产配置。同时,允许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包括核心层持股、骨干层持股和老员工持股。 作为国资委混合所有制两家试点企业——中国建筑材料集团、中国医药集团的董事长宋志平,他所管理的这两家企业被树立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标杆。宋志平认为,混合所有制的核心是所有权到位。混合所有制下,民营、外资和国企大家都是同台竞争,都是公平原则,不要赋予其他的东西,既不要额外的优惠,也不要给任何额外的限制,这才叫真正的混合所有制。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企业所原所长陈小洪看来,国资体制设计要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系统设计,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国有企业需不需要解决结构问题,它的家底、发展前景如何,清楚了这些情况才能决定怎么调整。 二是将来谁持股,或有一部分资产分离出去,谁来接盘;持股机构、接盘机构怎么定位,这些都不是简单人为的,是要具备操作条件的,没有条件的设计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三是要把这些规则设计出来,国家所有权政策、产权交易的规则等等。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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