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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 2014-38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拍卖公告 2014-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权拍卖不会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午间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傲盛霞")的告知函:因涉及罗如丽借款担保纠纷一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年中冻结了深圳傲盛霞持有的公司8700万限售流通股中的3000万股。2014年3月3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委托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9日公开拍卖深圳傲盛霞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60O万股,该1600万股己被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拍得,但因涉及法院执行费等,罗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深圳市佳捷泰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3日拍卖深圳傲盛霞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65万股, 占深圳傲盛霞持有我公司股份总数的0.9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5%。具体拍卖公告见拍卖公司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的拍卖公告(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xmdetail/135098.shtml?dh=3),该65万股的拍卖深圳傲盛霞未获得司法部门以及拍卖公司的书面通知。 截止本公告日,深圳傲盛霞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1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69%,如果此次拍卖成功,则深圳傲盛霞持有本公司股份数将降至703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54%。因深圳傲盛霞及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均为朱镇辉先生控制的公司,如拍卖成功,深圳傲盛霞及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863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3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仍为朱镇辉先生。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事项进展情况,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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