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4年8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2014-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5版)

iii.折现率的确定

将评估对象负息债务账面价值107,338.06万元代入公式(8)、公式(9)得到债务比率Wd=0.3892、权益比率We= 0.6108。根据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即公式(7),计算出如下表所示的折现率r:

时间2013年9-12月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稳定年
0.10010.10400.10690.11010.10970.10970.10970.1001

②经营性资产价值估算

将净现金流量和折现率代入公式(3),可计算得出经营性资产价值P=308,913.11(万元)。

③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核实,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8月31日,评估对象账面有如下一些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应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在估算企业价值时应予另行单独估算其价值。

i.基准日现金类资产(负债)价值C1

A.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新型显示产业财政专项资金26,000.00万元。在未来现金流预测中未考虑此类款项影响,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B.其他应付款中,应付设备款3,989.06万元。在未来现金流预测中未考虑此类款项影响,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负债。

C.应付利息中,应付各项银行贷款利息共997.83万元,在未来现金流预测中未考虑此类款项影响,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负债。

即基准日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为:

C1=26,000.00-3,989.06-997.83= 21,013.10(万元)

ii.基准日非流动溢余资产C2

A.长期应收款中,应收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贷款担保保证金1,250.00万元。在未来现金流预测中未考虑此类款项影响,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B.长期投资中,对Tianma NLT (America) Inc.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362.64万元。在未来现金流预测中未考虑此类款项影响,将其作为溢余性资产。

C.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中,储备土地使用权面积200,000.00平方米未利用,根据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与储备土地所占比例计算溢余土地资产价值。因在未来现金流预测中未考虑此资产影响,故以评估值25,540.00万元作为溢余性资产。

D.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设备款2,628.84万元。在未来现金流预测中未考虑此类款项影响,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E.其他非流动负债中,应付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借款85,252.92万元。在未来现金流预测中未考虑此类款项影响,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负债。

F.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其他非流动负债中4,666.67万政府补贴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00万元,在未来现金流预测中未考虑此类款项影响,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C2=1,250.00+362.64+25,540.00+2,628.84+700-85,252.92= -54,130.14(万元)

iii.将C1和 C2代入公式(4),计算得出评估对象基准日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为:

∑Ci = C1+ C2=21,013.10-54,130.14= -33,117.04(万元)

④付息债务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经会计师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付息债务的账面价值D=107,338.06万元。

⑤权益资本价值的确定

i.企业价值

将经营性资产价值P和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价值∑Ci的计算结果代入公式(2),得出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价值为:

B=P+∑Ci =308,913.11-33,117.04= 275,796.08(万元)

ii.权益资本价值

将企业价值B和付息债务价值D的计算结果代入公式(1),得出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价值为:

E=B-D= 275,796.08-107,338.06= 168,458.02(万元)

3、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及最终评估结果的选取

(1)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68,458.02万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68,568.23万元低110.21万元。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①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公司房产、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基准日价格水平受当前市场供求影响,因此会产生评估差异;

②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未来显示器业务收益的波动会使评估值产生差异。

(2)评估结果的选取

①本次评估目的是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收购股权,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

②从投资者角度来看,收益法评估对市场的依赖程度比较高,显示器市场变化很快,终端市场变动迅速,各种新产品不断出现,要求上游供应商迅速反应,否则应可能失去市场。因此,未来不确定因素较多,相比之下资产基础法更为稳健。

③目前经济危机对未来经济的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对企业未来收益的预测也相应带有不确定性。

综上,本次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深天马拟发行股份收购上海光电子股权项目的价值参考依据。按深天马拟收购股权比例计算,中航国际、中航国际深圳所持上海光电子股权评估价值如下表所示:

持股单位交易股权比例评估价值(万元)
中航国际深圳51.00%85,969.80
中航国际49.00%82,598.43
合 计100.00%168,568.23

4、评估主要增减值原因分析

由于本次上海光电子的评估价值根据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确定,对上海光电子主要资产负债科目的主要增减值原因分析如下: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评估增值1.38%,主要来自于存货中的产成品增值。产成品的账面值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评估值按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由于市场情况良好,评估值大于账面值。

(2)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7.01%,其中,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评估增值16.18%,设备类资产评估增值3.01%。

①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如下: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房屋建筑物进行评估,评估值等于重置全价乘以成新率。重置全价包含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以及资金成本。一方面,建筑材料和人工成本综合上涨推动了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即评估原值的上升;另一方面,本次评估按房屋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计提折旧,企业实际采用的折旧年限短于经济使用年限,这进一步扩大了房屋建筑物评估净值与账面净值的差异。

②设备类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系近年来上海光电子对部分大型机器设备进行了工艺改造,且实际采用的折旧年限短于经济使用年限。

(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评估增值2.64%,主要原因是本次采用成本法对在建工程进行评估,对于合理工期较长的在建工程,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加上相应的资金成本作为评估值,评估增值主要为资金成本。

(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评估增值401.53%,其中,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449.91%,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280.83%。

①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的原因如下:本次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加权计算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与近期类似土地交易情况以及土地取得费、开发费用等因素相关。由于企业取得土地时的成本较低,造成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相对较低。由于上海光电子宗地的土地级别较前次评估上调,且近年来宗地附近配套设施的建设、市场工业地价的大幅度上涨、同地区取得、开发、动迁成本的上升导致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发生较大增值。

②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增值主要来自于自行研发的专利、专有技术的评估增值。由于企业历年将研发成本费用化,即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的账面成本为0。本次评估中,评估师根据上海光电子管理层及研发、财务等相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预测被评估专利和专有技术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再加总求和,以确定专利价值。由于相关专利、专有技术行业领先,预计未来可以为上海光电子创造较高的收益,故本次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值较账面值发生较大的增值。

(5)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评估减值4.23%,主要原因为其他非流动负债中的政府补贴实质为无后续支付义务的负债,评估时仅以其确认收入时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作为评估值,造成非流动负债的评估减值。

(五)深圳光电子评估情况

1、深圳光电子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及参数选取

按资产基础法,截至2013年8月31日,深圳光电子的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流动资产390.57390.57
非流动资产54,541.5059,055.114,513.618.28%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54,541.5059,055.114,513.618.2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54,932.0759,445.684,513.618.22%
流动负债15,589.3915,589.39
非流动负债12,279.8012,279.80
负债总计27,869.1927,869.1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7,062.8831,576.494,513.6116.68%

截至2013年8月31日,深圳光电子的净资产按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31,576.49万元,较账面价值27,062.88万元增值16.68%,主要来自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增值。

深圳光电子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增值实际为NLT公司股东权益的评估增值。深圳光电子对NLT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未将NLT公司收购后的业绩增长直接反映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中。评估师本次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NLT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价值进行评估,并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准。

2、NLT公司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及参数选取

截至2013年8月31日,NLT公司的净资产按收益法的评估值为59,055.11万元,较账面价值29,358.34万元增值101.15%。具体参数选取及测算过程如下:

(1)预测期及收益期的确定方法

由于收入、成本、费用、营运资金、资产更新及追加投资等因素的变动,将影响现金流的变动。本次评估将现金流未达到稳定的期间作为预测期,收益期为无限期。预测期、收益期如下表所示:

被评估单位名称预测期收益期
NLT公司2013年9月至2022年无限期

(2)未来产品的收入趋势

本次评估结合评估对象提供的合同、以及企业未来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得出预测未来年度各类产品收入。

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收入预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日元

项目名称2013年9-12月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稳定年
大尺寸(18寸以上) 收入154,130.60427,117.05248,500.00200,000.00
中尺寸(5寸-18寸) 收入488,668.211,369,114.081,319,800.001,312,300.001,312,100.001,312,100.00
小尺寸(5寸以下) 收入51,614.90202,531.19226,200.00484,300.00548,873.33548,873.33
ODM收入129,243.03600,167.551,531,000.001,696,600.001,719,600.001,719,600.00
OEM收入333,287.91575,673.29882,000.001,076,800.001,292,160.001,292,160.00

(3)净现金流量预测

单位:万日元

项目2013年

9-12月

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及以后

营业收入1,156,944.653,174,603.174,207,500.004,770,000.004,872,733.334,872,733.334,872,733.334,872,733.334,872,733.334,872,733.334,872,733.33
减:营业成本942,211.042,618,558.203,604,832.004,070,125.004,148,479.134,148,479.134,148,479.134,148,479.134,148,479.134,148,479.134,148,479.13
营业费用60,296.79151,659.81168,744.21184,123.80188,809.56188,809.56188,809.56188,809.56188,809.56188,809.56188,809.56
管理费用126,364.88348,191.21349,937.81351,376.11352,837.67352,837.67352,837.67352,837.67352,837.67352,837.67352,837.67
营业利润28,071.9556,193.9783,985.98164,375.10182,606.97182,606.97182,606.97182,606.97182,606.97182,606.97182,606.97
利润总额28,071.9556,193.9783,985.98164,375.10182,606.97182,606.97182,606.97182,606.97182,606.97182,606.97182,606.97
减:所得税2,134.034,271.875,986.5211,716.6613,016.2213,016.2213,016.2213,016.2213,016.2265,081.1265,081.12
净利润25,937.9251,922.1077,999.46152,658.44169,590.74169,590.74169,590.74169,590.74169,590.74117,525.84117,525.84
加:折旧11,593.4835,296.4335,296.4335,296.4335,296.4335,296.4335,296.4335,296.4335,296.4335,296.4335,296.43
摊销9,008.3628,297.1128,297.1128,297.1128,297.1128,297.1128,297.1128,297.1128,297.1128,297.1128,297.11
减:营运资金增加额7,829.30-16,445.84-22,514.783,417.042,260.584,338.74
资本性支出2,675.22
资产更新20,601.8463,593.5563,593.5563,593.5563,593.5563,593.5563,593.5563,593.5563,593.5563,593.5563,593.55
净现金流量15,433.4068,367.95100,514.24149,241.40167,330.16169,590.74169,590.74169,590.74169,590.74113,187.10117,525.84

(4)权益资本价值估算

①折现率的确定

i. 权益资本市场风险系数βe的估算

取日本同类可比上市公司股票,以2008年9月至2013年8月250周的市场价格测算,按公式(11)-公式(14)估算得到可比公司股票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βx =0.9677、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βt =0.9787、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值βu=0.8398、权益

资本预期风险系数的估计值βe= 0.8398。

ii. 权益资本成本re的计算

考虑到NLT公司在公司的融资条件、资本流动性以及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公司资本债务结果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风险,设公司特性风险调整系数ε=0.02;

同时,根据彭博资讯中数据显示,日本国家无风险收益率rf=0.72%、市场预期报酬率rm=12.58%,将上述指标代入公式(10)得到NLT公司的权益资本成本re=0.0072 + 0.8398×(0.1258 - 0.0072)+0.02=0.1268。

iii.折现率的确定

NLT公司2011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40.69%,2013年和2014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8.01%,2015年之后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5.64%。

根据公式(8)、公式(9)得到债务比率Wd=0、权益比率We=1。根据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即公式(7),计算出折现率r =rd×wd+re×we=0.1268。

②经营性资产价值估算

将净现金流量和折现率代入公式(3),可计算得出经营性资产价值P=992,981.29(万日元)。

③长期股权投资

经审计后的报表披露,NLT公司基准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3,586.08万日元,为持有TNA公司40%的股权。

本次评估对被投资单位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然后将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乘以评估对象的持股比例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

综上,NLT公司基准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为I = 3,586.08(万日元)。

④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核实,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8月31日,评估对象账面有如下一些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应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在估算企业价值时应予另行单独估算其价值。

i.基准日现金类资产(负债)价值C1

在本次评估中,有如下一些流动类资产(负债)的价值在现金流预测中未予考虑: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NLT公司基准日账面货币资金扣除企业最低现金保有量后共计157,150.38万日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资金存在。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NLT公司基准日账面应收NEC公司款项原值共计84,000.00万日元,计提减值准备后净值为82,740.00万日元。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存在,本次评估将其作为溢余性资产。

即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资产(负债)的价值为:

C1=157,150.38 + 82,740.00= 239,890.38(万日元)

ii.基准日非流动溢余资产C2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评估对象基准日其他非流动资产共计2,169.40万日元,为破产更正回收债权及其他长期应收款项。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存在。鉴于在现金流估算中未考虑该项因素,本次评估将其作为溢余性资产。

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披露,评估对象基准日长期应付款共计 295,932.39 万日元,为应付职工退休福利。经评估师核实无误,确认该款项存在。鉴于在现金流估算中未考虑该项因素,本次评估将其作为溢余性资产。

即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为:

C2= 2,169.40 -295,932.39= -293,762.99(万日元)

iii.将C1和 C2代入公式(4),计算得出NLT公司基准日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的价值为:

C= C1+ C2=239,890.38 - 293,762.99= -53,872.61(万日元)

⑤权益资本价值的确定

i.企业价值

将经营性资产价值P、长期股权投资价值I和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价值C的计算结果代入公式(2),得出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价值为:

B=P+I+C=992,981.29+ 3,586.08-53,872.61=942,694.76(万日元)

ii.权益资本价值

将企业价值B和付息债务价值D的计算结果代入公式(1),得出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价值为:

E=B-D= 942,694.76-0= 942,694.76(万日元)

将上述结果按照基准日汇率(1日元= 0.062645人民币元)进行折算,得到评估对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9,055.11万元。

3、NLT公司评估主要增减值原因分析

由于本次NLT公司的评估价值系根据收益法的评估结果确定,体现了评估师对NLT公司未来发展形势的判断。评估师认为支撑NLT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因素主要包括中国LCD显示屏的快速发展浪潮和中国政府的支持、NLT公司与上海光电子之间ODM/OEM合作的深入、NLT公司先进的技术水平和技术成果转化能力以及20余年丰富的经验、优秀的研发团队和完善的培训机制等。

收益法反映了NLT公司账面未记录的企业品牌、资质、人力资源、管理团队等无形资产以及企业独有的技术优势、研发能力带来的价值,因此,虽然本次NLT公司全部股东权益按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较账面价值有较大的增幅,但是本次评估增值仍处于合理范围内。

4、交易对方对NLT公司的业绩承诺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2014年7月2日,深天马与中航国际、中航国际深圳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该协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生效。根据该协议,中航国际、中航国际深圳保证NLT公司在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252.66万元、4,886.28万元、9,563.29万元,若低于承诺数,中航国际、中航国际深圳按照所持深圳光电子的股权比例对上市公司进行逐年补偿,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在盈利补偿期间届满时,中航国际、中航国际深圳应对NLT公司做减值测试,若发生减值则相应履行补偿。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经核查后出具意见:“交易对方中航国际及中航国际深圳已对NLT公司作出业绩承诺,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法律顾问嘉源律所经核查后出具意见:“中航国际及中航国际深圳已经对NLT公司作出业绩承诺,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深天马与中航国际、中航国际深圳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六)敏感性分析

1、所得税率变动对交易标的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

序号标的公司15%税率下评估结果优惠期结束后恢复25%税率的评估结果差异
上海天马177,341.56158,422.47-18,919.09
成都天马145,539.63129,232.90-16,306.74
武汉天马185,534.15159,060.44-26,473.71
上海光电子168,458.02152,580.15-15,877.87
合 计676,873.36599,295.96-77,577.41

由于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是参照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所得税率变动对本次交易的定价无实质影响。

2、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可持续性

标的公司除深圳光电子外均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相关标的公司历史经营情况、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及转化能力分析,其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将保持较高的科研能力、保持一定数量的科研人员、投入大量的研发经费,未来在相关政策及相关标的公司现有业务、人员、技术等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将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五、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改制事项

(一)上海天马最近三年一期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改制事项

最近三年一期,上海天马共进行1次资产评估、1次股权转让,未进行任何增资或改制。

1、资产评估事项

2011年,深天马拟发行股份购买深圳中航集团(原中航国际控股)、张江集团、上海国资、上海工投持有的上海天马70%的股权。中联资产评估以201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上海天马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1】第631号评估报告。该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上海天马净资产评估值为136,999.23万元,较账面净资产95,366.93万元增值41,632.30万元,评估增值率为43.65%。

本次评估中,中联资产评估以201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上海天马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3】第1105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上海天马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77,402.34万元,较账面净资产120,904.67万元增值55,682.38万元,评估增值率为46.73%。

本次评估与前次评估的评估增值率相近,但总体评估值较前次评估增长了29.49%,主要原因如下:

(1)评估基数的增长

根据中联评报字【2011】第631号评估报告,上海天马2011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为95,366.93万元。截至2013年8月31日,上海天马的账面净资产已达120,904.67万元,净资产规模增长了约26.78%。评估基数的增长是评估值增长的最主要原因。

(2)本次评估增值较大的项目

本次评估中,除土地使用权和长期股权投资外,大多数项目的评估值均与其账面价值接近。

①土地使用权

由于上海天马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较低,两次评估中,上海天马的土地使用权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值。近几年,随着市场工业地价的上涨,以及浦东新区市政建设的开展、配套设施的完善、征地和动迁成本的上涨,相应地块的价值有较大增长,评估值相应上升。本次上海天马土地使用权的评估结果较2011年的评估结果增加了2.06亿元,增长率为46.87%。

②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增值来自于所持美国天马股权的评估增值。美国天马的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现金类资产,长期资产较少。本次评估以美国天马账面净资产乘以上海天马持有美国天马的股权比例确定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由于美国天马的销售业绩增加,美国天马账面净资产增加,故评估增值较高。

综上,本次评估结果与前次评估结果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差异。

2、股权转让事项

2012年10月31日,上海天马第三次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同意上海工投将所持上海天马10%的股权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上海光通信。2012年11月1日,上海天马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股权划转事项。

该次转让属于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并未进行评估作价。

(二)成都天马最近三年一期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改制事项

最近三年一期,成都天马共进行1次增资,未进行任何资产评估、交易或改制,增资情况如下:

2011年1月,成都天马各股东缴付了第一次增资的第四期出资,合计人民币24,000万元,相关出资已由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增资完成后,成都天马的实收资本由96,000万元变更为120,000万元。

(三)武汉天马最近三年一期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改制事项

最近三年一期,武汉天马共进行2次增资,未进行任何资产评估、交易或改制,增资情况如下:

2012年6月,经股东会审议,武汉天马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对武汉天马增资11,111万元,相关出资已由湖北阳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增资完成后,武汉天马的实收资本由160,000万元变更为171,111万元。

2013年3月,经股东会审议,武汉天马进行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对武汉天马增资6,889万元,相关出资已由武汉真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增资完成后,武汉天马的实收资本由171,111万元变更为178,000万元。

(四)上海光电子最近三年一期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改制事项

最近三年一期,上海光电子共进行2次增资,未进行任何资产评估、交易或改制,增资情况如下:

2012年1月,经股东会审议,上海光电子各股东决定按持股比例对上海光电子增资60,000万元。

2012年3月16日,上海光电子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增资款30,000万元,相关出资已由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增资完成后,上海光电子的实收资本由100,000万元变更为130,000万元。

2012年3月26日,上海光电子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增资款30,000万元,相关出资已由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增资完成后,上海光电子的实收资本由130,000万元变更为160,000万元。

(五)深圳光电子最近三年一期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改制事项

最近三年一期,深圳光电子共进行2次增资,未进行任何资产评估、交易或改制,增资情况如下:

2011年2月,中航国际深圳和中航国际决议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光电子,约定注册资本28,00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2011年12月结束前分期足额认缴。

2011年2月,深圳光电子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600万元,相关出资已由深圳德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增资完成后,深圳光电子的实收资本由0元变更为5,600万元。

2011年6月,深圳光电子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22,400万元,相关出资已由深圳德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增资完成后,深圳光电子的实收资本由5,600元变更为28,000万元。

综上,除上海天马外,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一期未进行资产评估或交易。上海天马本次评估结果较2011年评估结果有较大增值,主要源自上海天马账面净资产增加以及土地评估增值增加,两次评估结果的差异具备合理性。

六、标的资产主要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值的合理性分析

(一)土地使用权评估值的合理性分析

1、本次各标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的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

标的公司名称土地面积

(平方米)

评估单价

(元/平方米)

评估单价

(元/平方米)

基准地价法评估单价

(元/平方米)

评估单价

(元/平方米)

上海天马300,000.002,2521,752--2,152
成都天马306,168.98322319--321
武汉天马427,468.41--611602606
上海光电子400,030.001,2461,405--1,277

2、标的公司土地使用权交易价格变化的情况

(1)上海天马: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选取的相关可比交易案例均是上海浦东新区政府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让,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土地使用权在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市场法估值结果高于成本逼近法。考虑到委估宗地价值受地方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政策和土地成本影响,本次评估采用两种方法的加权算术平均值作为委估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单价略低于可比交易案例的比准单价。

经查询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上海市2013年2季度至2014年1季度工业地价上涨6.95%。上海天马土地使用权价格没有出现不利于上市公司的重大价格变化。

(2)成都天马: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成本逼近法两种方法所测算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分别是322元/平方米和319元/平方米,比较接近,故采用两种方法的算数平均数确定委估宗地的价格。评估单价略低于可比交易案例的比准单价。

经查询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成都市2013年2季度至2014年1季度工业地价上涨2.46%。土地使用权价格没有出现不利于上市公司的重大价格变化。

(3)武汉天马:因未能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找到与委估宗地土地用途相同、土地级别相近的3个以上的近期可比交易案例,本次对武汉天马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成本逼近法两种方法评估。由于测算价格比较接近,本次评估采用两种方法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委估宗地的价格。

经查询2012年至2014年6月的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案例,与武汉天马宗地位置邻近、土地用途相同且级别近似的成交案例仅有2宗。2012年8月成交的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为600元/平方米,2013年3月成交的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为605元/平方米。本次评估结果与可比交易价格较为接近。

经查询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武汉市2013年2季度至2014年1季度工业地价上涨2.40%。武汉天马土地使用权没有出现不利于上市公司的重大价格变化。

(4)上海光电子: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选取的相关可比交易案例均是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出让,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成本逼近法测算结果主要受国家和上海市政府及闵行区征地补偿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客观水平影响,能从成本角度合理反映土地使用权的基本价格。考虑到委估宗地价值受地方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政策和土地成本影响,本次评估采用两种方法的加权算术平均值作为委估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单价略高于可比参照物的比准单价,但总体差异不大。

经查询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上海市2013年2季度至2014年1季度工业地价上涨6.95%。上海光电子土地使用权没有出现不利于上市公司的重大价格变化。

(二)主要固定资产评估值的合理性分析

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类资产。

1、房屋建筑物

由于标的公司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主要包括工业厂房及相关配套,均为企业自建,故评估时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标的公司名称主要建筑物面积(平方米)建成时间账面平均单价

(元/平方米)

重置成本法评估单价(元/平方米)
上海天马124,432.282008年6月4,5654,974
成都天马86,175.372010年6月5,5185,725
武汉天马170,047.192010年12月4,4164,810
上海光电子160,844.332004年7月3,437*3,875

*上海光电子的账面平均单价根据2009年收购上广电NEC资产时的评估值入账并折旧账面净额计算。

由于标的公司的厂房并非标准厂房,故在市场上很难找到类似厂房的可比交易价格。但在计算房屋建筑物的重置全价时,评估人员根据结算工程量,结合材料、人工、机械费的当前市场价格变化,测算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评估单价对比账面平均单价变化合理反映了市场价格变化。

2、设备类资产

标的公司的设备类资产均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评估时基准日的重置全价根据市场询价确定。如有国外进口设备,则相应根据基准日的汇率调整为人民币价格。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中在对标的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的选择上均尽可能使用市场法,不能使用市场法的也尽量在参数选择上使用基准日的相关市场数据,符合近期可比交易价格。

第五章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本公司拟向中航国际控股、张江集团、上海国资、上海光通信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天马70%的股权;向成都工投、成都高投发行股份购买成都天马40%的股权;向湖北科投发行股份购买武汉天马90%的股权;向中航国际、中航国际深圳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光电子100%的股权、深圳光电子100%的股权。同时,本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总交易金额的25%。

故本次发行的股份包括两部分:(1)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第一节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采取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三、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交易对方):中航国际控股、张江集团、上海国资、上海光通信、成都工投、成都高投、湖北科投、中航国际、中航国际深圳。

四、认购方式

中航国际控股、张江集团、上海国资、上海光通信以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天马70%的股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成都工投、成都高投以其合计持有的成都天马40%的股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湖北科投以其持有的武汉天马90%的股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中航国际、中航国际深圳以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光电子100%的股权、深圳光电子100%的股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五、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深天马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11月12日。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12.69元/股。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2.59元/股,故本次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12.59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六、发行数量

本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总数量为43,656.8842万股,其中,向中航国际控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959.0540万股,向张江集团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818.1469万股,向上海国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677.2390万股,向上海光通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409.0730万股,向成都工投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830.0007万股,向成都高投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797.9642万股,向湖北科投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3,268.2883万股,向中航国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7,789.5877万股,向中航国际深圳发行的股份数量为8,107.5304万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作相应的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七、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中航国际控股、中航国际、中航国际深圳承诺:“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深天马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深天马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深天马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张江集团、上海国资、上海光通信、成都工投、成都高投、湖北科投承诺:“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深天马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深天马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深天马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二节 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三、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

四、认购方式

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五、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深天马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11月12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12.69元/股。深天马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2.69元/股,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2.5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六、发行数量

本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4,023.9015万股募集配套资金。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作相应的调整,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七、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参与配套融资认购的特定投资者取得的本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满以后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76,560.92万元,其中:27,933.92万元拟用于上海天马第4.5代TFT-LCD生产线建设项目还款;67,197.00万元拟用于武汉天马第4.5代TFT-LCD及CF生产线建设项目还款;50,000.00万元拟用于上海光电子第5代TFT-LCD生产线收购项目还款;11,630.00万元拟用于上海天马第4.5代TFT-LCD生产线专业显示技术改造项目;15,000.00万元拟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运营资金;4,800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其他安排

1、发行股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有效期: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日程安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具体日程安排另行确定。

4、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核准文件发出后12个月内完成有关标的资产过户和配套资金的募集。

第四节 独立财务顾问是否具有保荐人资格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华创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均具有保荐人资格,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要求。

第五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发行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重组前,公司的总股本为57,423.75万股,中航国际控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45.62%、为公司控股股东。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按照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12.59元/股的发行价格测算,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101,080.6342万股,其中,中航国际控股将持有29,156.73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完毕后,按照标的资产交易价格、配套融资的上限及12.59元/股的发行价格测算,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115,104.5357万股,其中,中航国际控股将持有29,156.73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3%。上述两种情形下,上市公司均不会出现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比例低于10%的情况,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完毕后,按照标的资产交易价格、配套融资的上限及12.59元/股发行价格测算,中航国际控股将持有本公司25.33%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航国际直接和通过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控股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9.14%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故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持股比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持股比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

持股比例

中航国际控股45.62%28.85%25.33%
中航国际0.00%7.71%6.77%
中航国际深圳0.00%8.02%7.04%
小计:45.62%44.57%39.14%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8.40%4.77%4.19%
张江集团0.00%2.79%2.45%
上海国资0.00%2.65%2.33%
上海光通信0.00%1.39%1.22%
成都工投0.00%2.80%2.46%
成都高投0.00%1.78%1.56%
湖北科投0.00%13.13%11.53%
配套融资股东0.00%0.00%12.18%
其他股东45.98%26.12%22.94%
小计:54.38%55.43%60.86%
合计100.00%100.00%100.00%

二、发行前后财务指标变化

根据经普华永道审计的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及《备考审计报告》,公司本次交易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重要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2013-12-31实际2013-12-31备考增长额增长率2014-3-31

备考

资产总额797,676.131,699,459.22901,783.09113.05%1,714,040.40
负债总额469,103.681,093,666.98624,563.30133.14%1,091,416.48
所有者权益328,572.45605,792.24277,219.7984.37%622,623.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8,603.38564,463.79415,860.41279.85%580,759.79
资产负债率58.81%64.35%5.55%63.68%
流动比率0.991.050.076.85%1.06
速动比率0.810.79-0.02-2.47%0.81

(二)利润表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2013年度

实际

2013年度

备考

增长额增长率2014年1-3月备考
营业收入451,937.771,125,147.61673,209.84148.96%279,903.43
营业利润12,560.8524,466.7411,905.8994.79%14,337.87
利润总额31,960.3191,298.2059,337.89185.66%16,577.11
净利润28,553.8484,710.2456,156.40196.67%15,966.79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354.5282,346.2367,991.71473.66%15,431.12
销售毛利率17.66%18.10%0.44%23.16%
销售净利率6.32%7.53%1.21%5.70%
每股收益(元)0.250.810.56225.90%0.15

第六节 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背景如下:

(1)优化标的公司资金结构,提高整合绩效,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标的公司所处的液晶显示行业为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基于其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特点,为尽快完成公司在各地的产业布局,实现公司全球中小尺寸显示领域领先企业的战略目标,上市公司关联股东、地方国有股东和银行为标的公司的生产线建设和发展及同业资产收购以项目借款等形式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重组涉及的5家标的公司的初始投资总额为137.1亿元,其中股东资本金投入52.9亿元,项目借款总额84.2亿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上述项目借款尚有未偿余额48.40亿元(不包含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长期借款)。

目前,标的公司已进入盈利期,因此,本次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项目借款占比偏高的资金结构不利于上市公司股东分享更高的成长收益。通过募集配套资金偿还标的公司生产线建设、改造项目及同业资产收购的部分项目借款,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结构,提高整合绩效,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2)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升产品毛利率

为顺应中小尺寸显示领域高性能、高解析度、高稳定性的产业发展趋势,扩大专业显示的产业化应用规模,公司拟将部分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上海天马第4.5代TFT-LCD生产线专业显示技术改造项目,从而加速开拓专业显示市场,提升产品毛利率及综合竞争实力。

(3)适度调整营运资金及重组相关费用投入,保证本次重组的顺利实施

公司拟将部分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运营资金、支付本次重组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以保证本次重组的顺利实施,并提高本次重组的整合绩效。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及必要性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经充分论证,2014年7月10日,深天马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用途的议案》,调整后,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用途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上海天马第4.5代TFT-LCD生产线建设项目还款27,933.9215.82%
武汉天马第4.5代TFT-LCD及CF生产线建设项目还款67,197.0038.06%
上海光电子第5代TFT-LCD生产线收购项目还款50,000.0028.32%
上海天马第4.5代TFT-LCD生产线专业显示技术改造项目11,630.006.59%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运营资金15,000.008.50%
支付本次重组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4,800.002.72%
合 计176,560.92100.00%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1、上海天马第4.5代TFT-LCD生产线建设项目还款

(1)生产线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在国家产业政策和上海市政府产业发展规划的支持下,2006年,公司与深圳中航集团、张江集团、上海国资、上海工投合资设立上海天马,共同建设国内第一条第4.5代TFT-LCD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上海天马实现月加工3万张730㎜×920㎜TFT-LCD玻璃基板的产能。

(2)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为建设该生产线,上海天马共投入建设资金31亿元,其中,资本金投入10.3亿元,银行项目借款20.7亿元。

(3)生产线建设项目借款情况

2007年5月30日,为完成第4.5代TFT-LCD生产线项目,上海天马与以国家开发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签定了贷款合同,约定由银团向上海天马提供人民币贷款13.8亿元、美元贷款1亿美元,期限为8年。上海天马以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作为抵押,并由其股东提供担保,为上述银团贷款的偿还提供保障。

截至2014年6月30日,上述银团项目贷款的贷款余额约折合人民币2.79亿元。

(4)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安排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海天马的资产负债率为66.30%,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42.36%。使用募集配套资金偿还2.79亿元上述银团项目贷款后,上海天马的资金结构将得到优化,相关资产的权利限制也将相应解除。

2、武汉天马第4.5代TFT-LCD及CF生产线建设项目还款

(1)生产线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在国家产业政策和武汉市政府产业发展规划的支持下,2008年,公司与湖北科投合资设立武汉天马,共同建设第4.5代TFT-LCD及CF生产线项目,实现月加工3万张730㎜×920㎜TFT-LCD玻璃基板、月加工9万张730㎜×920㎜ CF玻璃基板的产能。

(2)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为建设该生产线,武汉天马共投入建设资金46亿元,其中,资本金投入17.8亿元,银行项目借款28.2亿元。

(3)生产线建设项目借款情况

2009年12月28日,为完成第4.5代TFT-LCD及CF生产线项目,武汉天马与以中国进出口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签定了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1亿元人民币。2011年3月25日,贷款金额增至24亿元人民币。武汉天马以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作为抵押,并由湖北科投提供担保,为上述银团贷款的偿还提供保障。2013年8月2日,武汉天马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定了贷款合同,贷款金额增至28.2亿元人民币。武汉天马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并由公司和湖北科投提供担保,为上述贷款的偿还提供保障。

截至2014年6月30日,上述银行项目贷款的贷款余额合计约24.10亿元人民币。

(4)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安排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武汉天马的资产负债率为73.43%,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42.36%。使用募集配套资金偿还6.72亿元上述银行项目贷款后,武汉天马的资金结构将得到优化。

3、上海光电子第5代TFT-LCD生产线收购项目还款

(1)生产线收购项目基本情况

第5代TFT-LCD生产线产能更高、可生产的产品种类更丰富,能够满足大客户、大批量的生产要求。2009年末,中航国际和中航国际深圳出资设立上海光电子,并由上海光电子收购上海广电NEC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的第5代TFT-LCD生产线及相关资产。收购完成后,上海光电子对该生产线进行重新规划,完成设备改造和产品转型,并提高产品良率。

(2)生产线收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为收购该生产线及相关资产,上海光电子共投入收购资金25亿元,其中,资本金投入10亿元,委托借款12.5亿元,股东借款2.5亿元。

(3)生产线收购项目借款情况

为支持上海光电子收购第5代TFT-LCD生产线及相关资产,2010年,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光电子提供12.5亿元的长期借款,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笔委托贷款的余额为10亿元人民币。

(4)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安排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海光电子的资产负债率为67.48%,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42.36%。使用募集配套资金偿还5亿元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借款后,上海光电子的资金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4、上海天马第4.5代TFT-LCD生产线专业显示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主要内容

上海天马第4.5代TFT-LCD生产线专业显示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建设期为1.5年,该项目以对现有第4.5代TFT-LCD生产线设备改造、新增及技术改造为主,主要包括如下八个方面:①面板厂产能瓶颈设备改造;②面板厂检测设备恢复改造;③模组厂小尺寸线体改造升级;④模组厂检测设备新增及改造;⑤模组厂流水线新增;⑥自动化信息追溯系统建设;⑦厂务洁净室改造升级及水、电、气二次配;⑧厂务供给系统扩容改造。

(2)项目立项及环评批复

审批事项发文单位文件名称文件编号
立项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沪张江园区管备【2013】278号
环评批复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关于4.5代线专业显示TFT-LCD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沪浦环保许评【2014】1250号

(3)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1.163亿元,主要用于设备改造、新增及技术改造。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改造后即可投产,达产后年均增加净利润3,315万元。

经济指标预期值
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8.23%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5.76年

5、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运营资金

由于液晶显示行业属于技术和资金密集型行业,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运营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障本次重组整合计划的顺利实施,释放各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公司拟将15,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运营资金。上述资金将主要用于前瞻性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研发、为标的公司的生产线购买新设备并进行小型技术改造、完善上市公司与各标的公司的信息系统建设等,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加快实现公司全球中小尺寸显示领域领先企业的目标。

6、支付本次重组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本次交易中需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等均系本次并购整合费用。本次重组,拟用配套募集资金支付的整合费用为4,800万元。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新型显示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公司及标的公司作为国家显示领域的行业竞争力代表及国家战略重点支持的企业,肩负国家民族产业振兴重任,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实施对于国家产业、公司及各标的公司的发展意义重大:

一是通过对配套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将有助于公司加快实现全球中小尺寸显示领域领先企业的目标,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全球中小尺寸显示领域的综合竞争力;二是通过偿还标的公司生产线建设、改造项目及同业资产收购的项目借款,将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三是通过投资上海天马第4.5代TFT-LCD生产线专业显示技术改造项目,将有利于公司加速开拓专业显示市场,提升产品毛利率及综合竞争实力,并加快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顺利实现;四是通过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和标的公司运营资金,将有助于加快本次重组整合的实施进程,提高研发技术水平,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量产,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产品向中高端转型,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因此,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本次重组项目的整合绩效,有助于公司加快实现全球中小尺寸显示领域领先企业的目标,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全球中小尺寸显示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具体分析如下:

1、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符合行业特点,有利于加快实现公司行业领先目标,进一步提升全球化竞争地位

(1)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加快实现行业领先目标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作为国家显示领域行业竞争力代表,以提升中小尺寸显示领域国家竞争力为己任。由于国内液晶显示行业起步较晚,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总体规模与显示领域国际领先企业仍存在一定差距。为实现赶超,一方面,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和新项目等方面投入。2014年度预计投入11.63亿元,主要包括研发投入5.39亿元、在建工程投入1.26亿元、购买设备投入3.97亿元、其他投入1.01亿元;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将持续提高运营效率。随着近年来行业的整体好转,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营业规模持续扩大,2014年度备考合并预测营业收入将较2013年度增长16.56%,营业规模的扩大将加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因此,加大资金投入是实现赶超的必要条件之一,除依靠自有资金外,上市公司需要通过外部融资补充资金需求。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有助于公司加大研发和新项目投入、提高运营效率,加快实现行业领先目标。

(2)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全球化竞争地位

为持续提升全球化竞争地位,公司在对行业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布局新产品、新技术,通过加大技术投入,进一步提升现有产品的良率,并将新产品、新技术不断产业化。

近年来,国内外同行业上市公司通过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并购等多种资本运作方式做大做强,而公司最近5年未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融资渠道主要来自上市公司关联股东、地方国有股东和银行,公司的发展受到一定的资金制约。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运用,有利于公司补充资本实力,实现技术和产能扩张战略,进一步提升全球化竞争地位。

(3)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符合液晶显示行业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特点

液晶显示行业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第一,企业初始投资较大,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购买设备,建设生产基地;第二,企业持续生产运营规模较大,需要持续投入运营资金购买原材料等生产要素;第三,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研发支出,进而不断升级产品,增加产品附加值,获取更高利润。

因此,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符合行业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特点,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生产投入、加大研发支出,有利于提高本次重组的整合绩效。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用于偿还标的公司生产线建设、改造项目及同业资产的项目借款,有利于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金结构,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液晶显示行业为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基于其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特点,为尽快完成公司在各地的产业布局,实现公司全球中小尺寸显示领域领先企业的战略目标,上市公司关联股东、地方国有股东和银行以资本投入和项目借款的形式,为标的公司的生产线建设、发展及同业资产收购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用于偿还上述项目借款后,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金结构,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1)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
上海天马66.30%
成都天马50.30%
武汉天马73.43%
上海光电子67.48%
深圳光电子98.69%
上市公司(重组前)58.81%
上市公司(重组后)64.35%
上市公司(重组后配套融资偿还标的公司项目借款后)55.81%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42.36%

从上表看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为42.36%。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8.81%;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4.35%,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本次配套融资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降低至55.81%,得到明显改善。

(2)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结构

为快速实现战略目标和业务布局,标的公司通过银行项目借款等进行生产线建设、改造项目及同业资产收购,并采用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为项目借款提供保证。本次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偿还上述项目借款有利于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提高本次重组整合绩效。

(3)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有利于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标的公司从建设期至今的融资主要来源于上市公司关联股东、地方国有股东和银行项目借款。目前,项目建设初期的风险已充分释放,标的公司已进入盈利期。本次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偿还上述项目借款有利于投资者分享上市公司的成长收益、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3、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部分用于上海天马第4.5代TFT-LCD生产线专业显示技术改造项目,有利于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高和竞争优势的强化

(1)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提前完成整体战略布局

通过投资第4.5代TFT-LCD生产线专业显示技术改造项目,为上海天马专业显示产品的大规模量产奠定了基础,有利于保证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顺利实现。

(2)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高

专业显示市场具有进入壁垒高、客户粘性高、毛利率高、长期盈利能力强等特点,上海天马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一方面,将发挥第4.5代TFT-LCD生产线在专业显示产品方面的成本、技术和规模优势,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的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公司的综合响应能力,强化公司整体竞争优势。

4、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本次重组的整合绩效,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和标的公司运营资金,将具体用于本次重组整合,提高研发技术水平,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量产,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产品向中高端转型,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1)补充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本次重组整合计划的实施

为了释放重组后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已制定了详细的整合计划,包括技术、文化、团队、研发、销售、采购、运营、财务等方面的整合,而必要的资金投入是实施各方面整合计划的有力保障。

(2)补充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研发技术水平

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高度重视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2014年,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计划投入53,939万元进行研发,研发内容包括前瞻性技术研发和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前瞻性技术研发主要有AMOLED、氧化物(Oxide)TFT、柔性显示(Flexible)、裸眼3D显示等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主要有In-Cell、超高清技术等,这些技术将为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并推动公司产品的升级换代。

(3)补充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公司增加业务规模

2014年,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计划投入39,688万元购买设备,并通过小型技术改造提升产能和生产效率,缓解公司产能紧张情况。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大投入、提升产品良率、加快新产品投产的速度,推动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通过对各标的公司产品的定位和整合,充分发挥各标的公司的优势,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4)补充流动资金和运营资金有利于公司保持在全球市场中的优势地位

液晶显示企业的现金余额通常伴随销售的季节性特征相应波动,例如,每年第三季度是行业传统销售旺季,为保持快速响应能力,行业内企业通常需要持有大量现金以应对集中供货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的消费类业务主要定位于中高端智能手机产品。一方面,终端客户对公司的快速响应和持续供货能力要求较高,而公司作为多家国内外主流智能手机厂商的战略供应商,现金持有量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另一方面,中高端智能手机的核心原材料如玻璃基板、背光源、偏光片等主要来自进口,采购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必须时常保持较高的现金余额以保障公司产品的持续可靠供应,进而保持公司在全球市场中的优势地位。

综上所述,本次配套募资资金的运用,是基于本次重组整合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使用安排合理,有利于优化资金结构,发挥协同效应,提升本次重组整合绩效,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加快实现公司全球中小尺寸显示领域领先企业的目标。

二、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测算依据

(一)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测算

1、偿债资金需求

根据公司的统计结果,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2014年,各标的公司需要归还的银行借款合计约为19.81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合计
上海天马15,00040,37455,374
成都天马8,00030,16438,164
武汉天马39,99839,998
上海光电子16,50025,00041,500
深圳光电子12,38610,63423,020
合 计51,886146,170198,056

2、营运资金需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测算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 年第1号)为依据,测算的财务数据取自《备考审计报告》中2013年度相关数据。

假设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保持2013年度的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对2014年度备考上市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数值
2013年度平均存货148,951.62
2013年度平均应收账款206,535.15
2013年度平均预付账款6,279.23
2013年度平均应付账款221,215.67
2013年度平均预收款项9,735.25
2013年度营业收入1,125,147.61
2013年度营业成本919,634.21
2013年度净利润84,710.24
2013年度销售净利率7.53%
2013年度营运资金周转次数9.69
2014年度预测营业收入1,311,442.22
营运资金需求量125,101.72

注1:营运资金量=2014年度预测营业收入×(1-2013年度销售净利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其中,2014年度预测营业收入取自《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注2: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注3:存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的期初余额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需补充的流动资金金额

参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测算逻辑,此处将流动资金需求总量减去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渠道提供的资金作为需补充的流动资金金额的测算依据。

1、自有资金

根据经普华永道审计的《备考审计报告》及后附财务报表(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4】第1206号),截至2013年12月31日,备考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43,021.83万元。2014年内,该货币资金余额中的116,317万元已有拟定用途,大致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研发投入在建工程投入购买设备投入其他投入(主要为研发模具)合计
母公司4,6801884,1158,983
上海天马10,0776,00015,0002,50033,577
成都天马6,1394,80091611,855
武汉天马16,6708,8172,01127,498
上海光电子10,8406,3684,5304,70726,445
深圳光电子5,5332,4267,959
合 计53,93912,55639,68810,134116,317

由上表可见,在未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下,公司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自有资金约26,704.83万元。

2、其他渠道提供的资金

除自有资金外,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向银行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补充流动资金。然而,如采用上述债权性融资方式,上市公司将承担较高的财务费用,同时,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被推高、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资金结构的改进效果也将受到影响。此外,发行公司债券还存在一定的审批和发行风险。因此,通过向银行借款或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并非上市公司的最优选择。

综上,假设公司保持2013年度营运资金周转效率,2014年度,备考上市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量约为12.51亿元,加上约19.81亿元的一年内偿贷资金需求,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量为约32.32亿元。在不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下,扣除可自由支配自有资金约2.67亿元后,备考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缺口约为29.65亿元。

(三)现行的配套融资政策

1、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重大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指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用于提高重组项目的整合绩效的,配套融资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25%。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 176,560.92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2、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深天马本次配套融资不存在《关于并购重组配套融资问题》所规定的“不得以补充流动资金的理由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

(1)深天马不存在“资产负债率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情形

2012年12月31日及2013年12月31日,深天马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指标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资产负债率
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
000413东旭光电34.97%75.59%
000536华映科技61.96%43.78%
000725京东方A58.77%47.45%
000727华东科技56.43%64.93%
002106莱宝高科19.61%9.52%
002289宇顺电子59.92%77.37%
300076GQY视讯10.11%8.28%
300088长信科技26.49%18.80%
300128锦富新材27.48%29.68%
300331苏大维格18.70%19.45%
600203福日电子75.56%67.13%
600602仪电电子10.90%12.15%
600707彩虹股份73.35%75.80%
000050深天马A58.81%60.84%
平均值42.36%43.63%

数据来源:wind资讯申银万国显示器件行业Ⅲ分类

从表中可以看出,深天马2013年12月31日负债率水平为58.81%,高于行业平均水平42.36%,深天马资产负债率不存在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情形。

(2)深天马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明显未达到已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或预期收益”的情形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深天马2007年8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现预期收益,因此本次重组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明显未达到已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或预期收益的情形。

(3)深天马本次并购重组不存在“仅限于收购上市公司已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深天马拟发行股份收购武汉天马90%股权、上海光电子100%股权和深圳光电子100%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深天马与武汉天马、上海光电子和深圳光电子不存在控股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仅限于收购上市公司已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的情形。

(4)深天马本次并购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深天马实际控制人变更,故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存在《关于并购重组配套融资问题》所规定的“不得以补充流动资金的理由募集配套资金”的四种情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重组项目的整合绩效,符合《关于并购重组配套融资问题》的相关规定。

三、配套资金的数额与上市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匹配性分析

(一)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数额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

根据《备考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699,459.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总计597,424.2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5.15%;非流动资产总计1,102,034.9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4.85%。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76,560.92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备考审计报告》总资产的10.39%。募集配套资金中,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运营资金,仅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备考审计报告》总资产的0.88%。

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额对上市公司现有的资产规模影响较小,但能有效缓解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资金需求,推动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整体发展。

(二)与现有技术水平相匹配

深天马与各标的公司均拥有多项专利,技术水平较为先进。除深圳光电子外,深天马及各标的公司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深天马长期致力于中小尺寸液晶显示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拥有地方政府批准的“广东省液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深圳市液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并建有国家人事部批准的博士后流动站。

上海天马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中期应用技术和长期前瞻性研发方面储备丰富, AMOLED、LTPS、氧化物(Oxide ) TFT、裸眼3D、In-Cell、On-Cell等前沿技术已逐步实现产业化。

成都天马着重于广视角和高清晰显示技术的研发和产品应用,通过设备改造和工艺改进,多种尺寸的QHD产品已成为成都天马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

武汉天马覆盖的产业链条最长,在液晶显示产品定制化设计和工序优化方面有所突破。一方面,武汉天马根据贴合和组装的需求不断改进CF和模组生产工艺,另一方面,结合3D显示等创新技术持续改善产品的显示效果。

上海光电子依托研发中心和产学研平台完善技术的量产导入,现已掌握了双栅驱动显示、常温ITO&草酸刻蚀以及On-Cell等多项技术,应用于大尺寸向中小尺寸领域的产品转型。

深圳光电子的子公司NLT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拥有1,900项专利,四大核心技术国际领先。在新型技术研究方面,NLT公司在3D显示技术、光学粘合技术、LTPS技术、柔性显示技术、AMOLED技术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并将逐步应用于专业显示领域的产品优化。

综上,深天马及各标的公司卓越的研发能力及先进的技术水平将确保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用。

(三)与现有管理能力相匹配

公司拥有一支强有力的管理团队,聚集了一批优秀的管理人员,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及管理经验。

公司自上市以来,组织结构不断健全,内部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已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已严格贯彻执行。因此,在现有管理模式下,公司管理层将有能力管理好本次配套募集资金。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上市公司将根据重组完成后的整体后续发展资金需求采用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

上市公司与多家银行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且信用记录良好,并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有能力以新增银行借款或债券融资等方式解决整体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然而,从财务稳健性以及后续良性发展的角度考虑,以股权融资方式注入资金,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有利于提高本次重组的整合绩效。

五、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07年1月24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深天马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4年4月29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深天马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

(一)募集资金的存储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存放。公司认为募集资金的数额较大且根据投资项目的信贷安排确有必要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专用帐户的,在坚持同一投资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帐户存储原则的前提下,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专用帐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1、分级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经办人员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实施,投资部门要细化具体工作进度,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提供具体工作进度计划。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投资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信息披露程序

确因不可预见的客观要素影响,项目不能按承诺的预期计划进度完成时,必须公开披露实际情况并详细说明原因。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和风险提示;新项目的投资计划;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公司拟对外转让或置换最近三年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投项目在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中已全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除外),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已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金额;该项目完工程度和实现效益;换入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如适用);转让或置换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收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公司应充分关注转让价款收取和使用情况、换入资产的权属变更情况及换入资产的持续运行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投资计划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三)募集资金的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应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项目相一致,原则上不能变更。对确因市场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时,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报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当投资于主营业务。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等法律文件中的承诺相比较,出现以下变化的,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责任追究

公司财务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具体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每半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公司以发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或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相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和履行涉及收购资产的相关承诺,包括实现该项资产的盈利预测以及资产购入后公司的盈利预测等。

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节 上市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影响

201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议案为以2013年末公司总股本57,423.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总计派息5,742.38万元。根据公司2014年7月29日公告的《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公告》,2013年度利润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8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8月5日。

鉴于该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事项发生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之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中股份发行价格相应下调0.1元/股,即调整为12.59元/股,股份发行数量也做相应调整。

第六章 财务会计信息

第一节 交易标的财务报表

一、上海天马

普华永道对上海天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4)第24703号审计报告。上海天马的主要财务报表信息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14年3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744.198,387.9818,184.31
应收票据5,367.5116,882.922,304.41
应收账款59,452.7958,108.1563,531.28
预付款项957.70973.53854.40
其他应收款4,069.431,853.154,119.08
存货32,326.6128,991.9527,644.79
其他流动资产9,571.612,710.83
流动资产合计109,918.22124,769.28119,349.1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83.40124.82
固定资产176,643.52182,612.19202,233.14
在建工程52,206.6148,119.0243,657.65
无形资产12,778.3312,790.9313,001.53
长期待摊费用3,467.283,444.733,971.39
递延所得税资产2,629.912,605.452,638.96
其他非流动资产1,688.61481.871,370.95
非流动资产合计249,497.67250,179.00266,873.62
资产总计359,415.89374,948.28386,222.7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2,965.9418,833.5735,232.72
应付票据10,216.6210,985.414,793.90
应付账款56,265.6959,139.7352,509.97
预收款项3,474.333,891.791,650.25
应付职工薪酬2,688.084,761.043,445.24
应交税费785.141,437.97425.38
应付利息563.04502.78685.38
其他应付款10,659.637,339.527,895.4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928.1540,335.0447,653.90
流动负债合计137,546.63147,226.85154,292.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60,983.2467,927.8379,696.65
专项应付款19,160.0019,160.0019,16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13,757.5514,283.3215,888.33
非流动负债合计93,900.78101,371.15114,744.98
负债合计231,447.41248,598.01269,037.2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103,000.00103,000.00103,000.00
资本公积165.67165.67165.67
盈余公积2,485.902,485.901,282.82
未分配利润21,635.6820,109.2212,270.1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266.06-291.80-195.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7,021.19125,469.00116,523.41
少数股东权益947.29881.27662.12
所有者权益合计127,968.48126,350.27117,185.5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359,415.89374,948.28386,222.73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14年1-3月2013年度2012年度
一、营业收入61,374.50271,932.07253,936.15
减:营业成本53,251.80237,618.90222,162.50
营业税金及附加49.69199.92335.54
销售费用1,417.235,706.005,202.05
管理费用4,112.2616,471.3612,785.79
财务费用净额1,422.246,342.308,908.95
资产减值损失-108.431,039.522,123.89
加:投资收益-41.41-75.18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1.41-75.18
二、营业利润1,188.304,478.892,417.44
加:营业外收入534.8210,044.918,531.06
减:营业外支出0.1433.1240.7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0.1432.780.46
三、利润总额1,722.9814,490.6810,907.80
减:所得税费用130.511,729.341,385.37
四、净利润1,592.4812,761.359,522.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6.4612,542.199,388.63
少数股东损益66.02219.15133.79
五、其它综合收益25.73-96.60-13.45
六、综合收益总额1,618.2112,664.759,508.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552.1912,445.599,375.1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6.02219.15133.7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14年1-3月2013年度201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5,030.98285,178.11249,391.78
收到的税费返回4,621.8412,351.569,230.4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3.2310,644.5710,184.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756.05308,174.25268,806.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6,966.72216,182.98216,523.4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714.5127,892.2525,544.35
支付的各项税费1,089.921,564.196,343.6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98.067,088.035,995.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469.20252,727.45254,406.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86.8555,446.7914,400.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5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1.105.6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4.1636.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601.10109.7636.7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52.3410,460.9719,849.8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7,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52.3418,160.9719,849.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48.76-18,051.21-19,813.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7,917.2473,177.2765,810.06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53.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70.7873,177.2765,810.0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1,071.91107,853.8362,544.8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1,512.2111,467.549,461.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584.12119,321.3872,006.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13.34-46,144.10-6,196.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33.94-101.66-45.8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43.80-8,850.18-11,655.54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387.9017,238.0828,893.62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744.118,387.9017,238.08

二、成都天马

普华永道对成都天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4)第24702号审计报告。成都天马的主要财务报表信息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14年3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4,983.6922,563.4216,951.27
 应收票据175.60337.04331.34
 应收账款31,833.1726,518.0928,218.66
 预付款项254.04192.90333.48
 应收利息134.87312.08
 其他应收款15,957.5715,926.1010,072.79
 存货5,072.717,700.319,539.75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8,500.0011,500.00
流动资产合计98,276.7881,872.7477,259.37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166,440.30170,803.25187,000.91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4,544.834,627.464,942.10
 长期待摊费用2,478.472,645.851,815.21
 递延所得税资产853.83860.61724.60
 其他非流动资产8,296.8210,607.3729,114.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82,614.25189,544.54223,596.83
资产总计280,891.03271,417.27300,856.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000.008,000.008,000.00
 应付账款10,609.6512,487.2411,201.76
 预收账款124.18262.49151.70
 应付职工薪酬883.181,158.40599.87
 应交税费678.28406.87271.13
 应付利息170.51175.95230.99
 其他应付款11,906.212,476.118,116.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256.3030,090.7030,656.50
流动负债合计62,628.3155,057.7659,228.4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6,971.1776,546.13108,654.85
 其他非流动负债4,834.054,928.465,180.55
非流动负债合计81,805.2281,474.59113,835.40
负债合计144,433.54136,532.34173,063.8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120,000.00120,000.00120,000.00
 盈余公积1,488.491,488.49779.23
 未分配利润14,969.0013,396.447,013.11
所有者权益合计136,457.49134,884.93127,792.35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280,891.03271,417.27300,856.20

(下转B18版)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6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信息披露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聚焦浙江国资改革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公 司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第B285版:信息披露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2014-08-2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