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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7TitlePh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准油股份股票代码002207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吕占民战冬
电话0994-38306160994-3830619
传真0994-38306160994-3830616
电子信箱lzm@zygf.cnzhandong@zygf.cn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48,125,459.35168,609,286.83-12.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362,715.00-1,109,052.74-563.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886,958.81-2,387,448.97-356.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6,002,646.11-32,181,218.57-229.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1-2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1-2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0.30%-0.9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791,349,938.62857,348,286.70-7.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73,177,172.35586,519,321.80-2.27%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4,912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83%40,260,00040,260,000质押40,260,000
秦勇境内自然人6.47%15,478,27812,472,692质押15,400,000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其他4.07%9,729,3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2.79%6,671,498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其他2.13%5,095,015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他1.66%3,979,406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51%3,601,556   
董敏境内自然人1.36%3,247,100   
简伟境内自然人1.03%2,462,5302,462,530质押2,462,4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8%2,336,92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秦勇目前持有创越集团64.08%的股权,并任创越集团董事长,与创越集团为一致行动人;简伟同时持有创越集团股份,与创越集团为关联股东;除此之外,其余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亦非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由于受到主要客户中石油新疆油田公司和塔里木油田公司严控成本、减少资本性支出等因素影响,今年上半年公司传统业务工作量减少、部分业务结算价格也有所下降,导致国内业务收入大幅减少;各项生产成本价格持续上涨,公司的生产经营面临非常严峻的形势。虽然公司采取压缩管理机构、减少银行贷款及从严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等多项措施,仍无法抵消收入减少、成本上升带来的影响。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完成收入14,812.5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048.38万元,降幅达12.15%;实现净利-736.2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625.37万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8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11日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2日在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马军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常文玖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秦勇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01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刊载于2014年8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4-067)刊载于2014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4-069)刊载于2014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8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4年经营业绩目标的议案》

《关于调整2014年经营业绩目标的报告》刊载于2014年8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案》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4年8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2014年8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70)刊载于2014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备查文件

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案

一、原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克拉玛依光明东路17号,邮政编码:834000。

修订为:公司注册地址:克拉玛依市友谊路251号,邮政编码:834000。

二、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58.8689万元。

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917.7378万元。

修订原因:2014年6月19日,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总股本由119,588,689股增至239,177,378股。

三、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油田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的维修及检定、采油技术咨询、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油田采收率技术开发、油田新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送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基专业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作施工总承包三级、实验检测及分析、房地产开发、成品油、燃料油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与技术除外)、汽车维修(二级)、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三类)、压力管理安装(具体项目以资质证书为准)、防雷工程专业设计、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化工产品(专项审批除外)、机电产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金属加工、住宿、餐饮服务。

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服务,油气田地质研究,钻井、修井、测井、油气田生产运营与管理,井下作业(酸化、压裂、连续油管作业、堵水、调剖、清蜡、防蜡、制氮注氮、气举等),油气田动态监测,油气田二次、三次开采技术与方案研究及应用,油气田生产化学分析;油气田地面建设;油气田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仪器仪表的维修及检测;储油罐机械清洗、压力管道检测与防腐,压力管道安装、电气安装;建筑业(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准);防雷工程专业施工;成品油零售(限下属加油站经营);汽车维修(二类);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3类);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

修订原因:此前公司主要业务市场均在国内,经与客户交流解释,基本能够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现因公司将在境外开展油气田总承包业务,需在有关文件中明确公司的业务为与油气田勘探开发技术服务为主,因此需对公司经营范围的表述进行重新整理、进一步细化。

四、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9,588,68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9,177,37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原因:2014年6月19日,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总股本由119,588,689股增至239,177,378股。

五、原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可以选择公司住所地、办公地及股东大会通知指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或通讯方式、或征集投票权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修订为: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六、原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修订为: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时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对征集投票权做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七、原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修订为: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违反本条规定参与投票表决的,其表决票中对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归于无效。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八、原第八十二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修订为:第八十二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就发行优先股事项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提供网络投票,并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九、原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决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限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下,超过该数额的,需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决定资产抵押限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超过该数额的,需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限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下且低于3000万元,超过该数额的,需由股东大会决定。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订为: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公司投资(含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实行分级授权的决策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不同的权限进行审批,其中股东大会是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

(一)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投资项目,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二)以下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三)以下投资事项,无论是否列入年度预算之内,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列入年度预算、且达到下述条件的投资项目,须作为单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其中,如交易仅达到第3项或第5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公司可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豁免提交股东大会。

对于达到上述标准的交易,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

对于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交易,但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公司也应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四)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应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除应按(三)的要求进行审计或评估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五)若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股权的行为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六)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为上述计算标准。

(七)为避免因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较晚、影响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可就年度投资预算提前审核并形成决议;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前,董事会通过后的年度预算内投资事项可择机实施,由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在上述额度内,单项金额不高于500万元的,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高于500万元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达到本条(三)规定条件的,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公司发生“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二)或(三)的标准的,适用相应的规定;已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三、董事会决定资产抵押限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超过该数额的,需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限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下且低于3000万元,超过该数额的,需由股东大会决定。

十、原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订为: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11日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2日在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会议由陶炜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认为:201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没有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事项。

《201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刊载于2014年8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4-067)刊载于2014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认为:该报告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4-069)刊载于2014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0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定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1日—2014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15:00至2014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办公楼二楼行政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5日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2014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的议案》

其中议案1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审议事项内容刊载于 2014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

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4年9月10日18: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30。

3、登记地点: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的9:30 至11:30、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207准油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输入买入指令。

(2) 输入证券代码362207 。

(3) 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 案 内 容对应申报价格
全部议案全部议案内容100元
议案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0元
议案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0元
议案三审议《关于调整2014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的议案》3.00元

(4)输入委托股数。

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 股2 股3 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选择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15:00至2014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其他

1、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吕占民、战冬

电 话:0994-3830616、0994-3830619

传 真:0994-3830616

邮 编:831511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批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未做出具体批示的,委托代理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会止。表决内容:

序 号议 案 名 称同 意反 对弃 权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关于调整2014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9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2年11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08号)核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3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11.10元/股,已于2014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3,443,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5,000,000.00元、保荐费用5,000,000.00元,减除审计及验资费1,100,000.00元、律师费600,000.00元、登记费用人民币20,13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1,722,87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130,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191,655,134.15元计入资本公积,增值税可进项抵扣62,264.15元。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24日止,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114213号)审验。

(二)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4年06 月30 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339.45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 2014年上半年度使用金额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16,339.44

(2)手续费支出 0.014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利息收入 20.16

至2014年06 月30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853.0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1月与保荐人以及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账户类别账号2014年06月30日余额
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户14600151601000370348,530,060.14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1,172.29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339.4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6,339.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购置动态监测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4,4434,443860.24860.2419.36% 0 
购置新型制氮设备技术改造项目1,7051,705454.91454.9126.68%2015年4月1日0 
补充流动资金16,20015,024.2915,024.2915,024.29100.00%2014年6月30日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2,34821,172.2916,339.4416,339.4477.17%----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2,34821,172.2916,339.4416,339.4477.17% 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一、购置动态监测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有860.24万元为自有资金先期支付,本次进行了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设备作为其他主要设备的辅助设施,由于本项目尚未整体实施,其效益不能单独核算。
二、购置新型制氮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前期有454.91万元为自有资金先期支付,本次进行了募集资金置换。该项目购置设备正在处于调试阶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一、购置动态监测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有860.24万元为自有资金先期支付,本报告期进行了募集资金置换。

二、购置新型制氮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前期有454.91万元为自有资金先期支付,本报告期次进行了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未使用募集资金存储在公司广发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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