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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股份副总裁窗口期套现上缴罚金45万 2014-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胡志毅
见习记者 胡志毅 作为荣信股份(002123)的副总裁,焦东亮在公司2014年半年报即将披露的窗口期内,减持套现452.26万元,并为此上缴罚金45.23万。不过,就在减持完成的6天后,焦东亮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 荣信股份今日发布公告,公司副总裁焦东亮于2014年8月27日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公告同时披露了焦东亮在2014年半年报披露窗口期内的违规减持行为。 公告显示,焦东亮于2014年8月21日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50.62万股,成交均价为8.95元,扣税后成交金额为452.26万元,本次减持后仍持有公司股票151.88万股。就在焦东亮减持完成的5天后,荣信股份于2014年8月26日披露了公司2014年半年报。 荣信股份2014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荣信股份包括营业收入在内的多项盈利能力指标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8402万元。而焦东亮本次减持股票行为恰好发生在公司2014年半年报披露前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第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以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均不得买卖自家公司股票。 一位不愿具名的证券律师告诉记者,窗口期减持一直都是敏感话题,一旦违规是会受到处罚的。按照深交所规定,对于违规交易,交易所可按情节轻重,对违规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进行处分,可要求有关负责人支付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惩罚性违约金,对违规的董事、监事可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相应职务等。 据公告,焦东亮本次违规减持套现付出的代价是向公司上缴减持总金额的10%,即45.23万元。 荣信股份表示,公司将进一步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而焦东亮本人辞职后仍将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科恒阳整流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顾问职务。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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