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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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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2TitlePh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彦李建英
电话0572-39617860572-3961786
传真0572-28335550572-2833555
电子信箱ufg_cfo@unifull.comir@unifull.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268,240,198.86683,076,958.5685.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5,356,715.27326,603.3413,787.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5,183,504.11-210,217.4821,593.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26,510,368.78-14,446,088.16975.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1%0.03%4.4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658,987,709.942,551,842,040.214.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25,448,024.02982,473,267.554.37%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538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4.55%82,285,380 质押62,260,000
佳源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9.58%70,447,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2.75%6,560,000   
湖州太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68%6,380,000   
湖州玉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9%4,735,082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境内非国有法人0.42%1,000,000   
湖州易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42%998,075   
杨文宗境内自然人0.36%861,202   
湖州联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31%749,500   
姜欣增境内自然人0.27%653,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佳源有限公司、湖州玉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积极做好“年产20万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项目”产能释放的产、供、销工作,进一步拓宽尤夫科技的销售渠道,强化成本费用控制;加快新产品研发,提高创新能力,逐步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技术水平;加强营销团队建设,积极拓展应用领域;全面推行5S管理,夯实精细化管理;不断调整产品结构,优化公司产业链。

报告期内,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8,240,198.8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5.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56,715.2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787.40%。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公司、尹美宗和董新芳共同出资设立湖州南浔泰和纸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04月10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50400007108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公司出资36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00% ,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下午15:00 至2014年9月16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4、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0日 (星期三)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7、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高先超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需要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事项。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28日刊登在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13017

联系传真:0572-2833555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
362427尤夫投票买入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
《关于补选高先超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1.00元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赞成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6日下午15:00。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建英

联系部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2-3961786

传真号码:0572-2833555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

邮编: 313017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附:授权委托书

股东登记表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 (个人),出席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补选高先超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4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8月26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董事孟祥功先生因公出差,故委托了董事陈彦先生代为行使其表决权;独立董事陈有西先生因公出差,故委托独立董事朱民儒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茅惠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高先超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东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的提名,补选高先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高先超,1981年出生,毕业于江南大学,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湖州市狮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06年起就职于尤夫股份。

高先超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本公司任职外,未在其他机构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次补选高先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过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4年9月16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14年 8月2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 8月21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胡运丽、陈永火、潘清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运丽女士主持,经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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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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