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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4-037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的主导产品主要用于日化、家电、食品等货物的外包装,产品的需求与经济形势尤其是社会消费品零售的情况密切相关,而作为重资本的制造业,行业尚未进行垄断式经营的发展阶段,各公司仍旧是偏好扩大产能、提高市场份额的竞争手段,以增加市场的话语权,经过02-08年产能的集中释放,又遇上经济危机,产能过剩已经成为行业普遍的共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牛皮板纸产能仍阶段性过剩,市场竞争激励,需求增长减缓,在产品同质情况下,价格成为竞争主要手段,加上公司主要生产要素价格上涨,产品盈利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仍未走出经营困境。 报告期内,生活用纸项目建设和营销渠道建设同步推进,报告期内,生活用纸销售额较去年同期有较大提升,但品牌推广期内,公司布局生活用纸营销网络,导致销售费用大幅增长,各项成本费用较大,对业绩造成较大负担。 面对主营业务不振,增收难盈利低的困境,公司一方面加强内部管理,以求成本,另一方面,主动求变,参股公司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IPO,公司所持股份限售期12个月,将在明年7月实现上市流通,公司精耕细作的投资获得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产能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各种工业包装用原纸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收入的85.6%,其中高档牛皮箱板纸、白面牛卡纸、瓦楞原纸仍是公司的核心产品。公司仍旧采用“以销定产”、“组合生产”的产销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加大销售力度,针对客户需求生产产品,在产品销售均价低于去年同期的情况下,通过增加销量,仍旧实现营业收入14.4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5.93%;营业成本12.60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了6.65%,成本和需求的双重压力下,公司毛利率水平较去年同期下降0.61%。 单位: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本期新增子公司景兴物流公司,由本公司出资,出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于2014年1月26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48200010910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与上年相比本年(期)减少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2014年3月澳洲景兴公司办妥注销相关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撤销澳大利亚景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备案的函》(浙商务经函〔2014〕10号)批复,〔2007〕商合境外投资证字第00086号批准证书已上缴并作废。故2014年4月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4-03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五届四次监事会于2014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全文及摘要》,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半年报信息和重要财务数据提前泄露的情况。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4-03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于2014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临2014-037。《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聘任刘燕飞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内审负责人沈丽萍女士因个人原因辞职,同意聘请刘燕飞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 刘燕飞女士简历如下: 刘燕飞,女,出生于1987年10月,2011年6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会计学专业,2011年9月至2014年4月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高级审计员,2014年5月起任本公司审计部副经理。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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