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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5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6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5日-2014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15:00至2014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4年 9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9月1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天原集团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201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在交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 4、《关于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以上第2、4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下江北)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天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见下: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应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见下: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所交交易系统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9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4 年9 月 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3608918 传真号码:0831-3607026 联 系 人:郑洪、张梦 通讯地址:宜宾市下江北 邮政编码:644004 五、备查文件 :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 2、《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3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 监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已于2014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披露,但未将监事对2014年半年报审查情况意见进行披露,现将审议通过的《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公告补充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半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4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了第6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已于2014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4-048)。 现将公告中涉及的第四点“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补充如下: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3,725.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4.33%,其中:为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241,431.48万元;子公司的之间的担保金额为8,200万元;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80,000万元;为参股公司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4,094.46万元。 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73,725.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4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6.6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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