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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广州友谊 公告编号:2014-025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的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议案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4年8月12日、2014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27日(星期三)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4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4年8月26日15:00-2014年8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69号友谊商业大厦15楼多功能会议厅。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房向前。 5. 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7,255,176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7%。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6,748,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0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06,4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3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9,0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8%。 (三)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均为特别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7,255,176股。同意 186,915,0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反对34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7,255,176股。同意186,871,0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反对38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4,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7%;反对38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0%;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苏斌、黄日雄 3.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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