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关于《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2014-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因工作疏忽,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北路支行遗失二份《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1、质押登记编号为1209130005,质押登记日:2012年9月13日,出质人证券账户号:0800048005。 登记内容为新疆天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天康生物(证券代码:002100)240,000股A股股份质押给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北路支行。 2、质押登记编号为1209170009,质押登记日:2012年9月17日:出质人证券账户号:0800048005。 登记内容为新疆天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天康生物(证券代码:002100)240,000股A股股份质押给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北路支行。 现特此声明上述两份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原件作废。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北路支行 2014年8月2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