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14-069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4-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8,437,03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9月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2013年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上市,有关情况如下: 根据2013年8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81号),公司以29.00元/股的价格,向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4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计35,333,586股,所发行股份已于2013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此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认购对象及锁定期见下表: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持有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家投资者承诺此次认购的股票自此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上述承诺事项均在严格履行中,不存在因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原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2014年4月28日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和天风证券签署了《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东海证券和天风证券担任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合保荐机构。本次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为东海证券和天风证券,东海证券委派李华峰先生、马媛媛女士担任保荐代表人,天风证券委派冯文敏先生、王育贵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投资者均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8,437,035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9月5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