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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4-018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以及湖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于 2014年2月14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临2014-003)。于2014年7月31日披露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4-01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履行完毕承诺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承诺具体情况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仍在与相关方就有关承诺事项进行沟通。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事项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4-081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资并完成工商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1、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3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河南格林美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格林美”)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河南格林美注册资本变更为7500万元。 2、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增资事项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是本次增资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增资具体情况 1、股东: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公司以现金3000万元人民币向河南格林美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河南格林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75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工商登记变更情况: 近日,河南格林美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兰考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工商变更信息如下: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河南格林美增资,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河南格林美的业务规模,河南格林美代表公司在中国中原经济圈的发展战略布局,是使公司循环产业形成“天津—中原—武汉”一体化,成为连接南北、承接东西大动脉的战略支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4-03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安银行)合资设立汽车金融公司事项,公司于2013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议案》;公司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银行")于2014年5月16日签署了关于设立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随后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上报了《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筹建申请书》。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4]568 号),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在陕西省西安市筹建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2、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 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3、筹建工作接受陕西银监局的监督指导。拟筹建机构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4、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陕西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4—7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 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6月28日召开的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以及2013年7月19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013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MTN375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2014年3月5日,交易商协会审核通过公司延期发行备案申请。 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于2014年3月17日发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26) 公司201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已于2014年8月29日发行完毕(至此公司中期票据已全部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具体发行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货币网 www.chinamoney.com.cn 和上海清算所www.shclearing.com 上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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