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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14-029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委托贷款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8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27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关联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委托贷款给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大置业"),并按下述原则执行: (1)符合《还款计划》的要求,即确保201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不高于88,257万元,并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归还; (2)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2015年12月31日; (3)新签委托贷款协议年利率不低于10%(含)。 上述关联委托贷款的具体内容已分别刊登在2014年8月12日和2014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时公告编号2014-023、2014-025以及2014-028)。 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4年8月28日,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浙江百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百大资产管理公司")、宁波银行杭州分行、杭州百大置业三方在杭州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 浙百大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宁波银行杭州分行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委托贷款2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西子国际项目开发。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0%,按月计息。委托贷款期限自2014年8月28日始至2015年12月28日止。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014年8月28日,浙百大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宁波银行杭州分行一次性向杭州百大置业发放贷款20,000万元人民币。 (二)2014年8月29日,本公司、宁波银行杭州西湖支行、杭州百大置业三方在杭州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 本公司委托宁波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向杭州百大置业提供委托贷款6,600万元人民币,用于西子国际项目开发。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0%,按月计息。委托贷款期限自2014年8月29日始至2015年12月28日止。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014年8月29日,本公司委托宁波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一次性向杭州百大置业发放贷款6,600万元人民币。 杭州百大置业于2013年度归还本公司借款54,899万元、于2014年上半年度归还本公司借款59,755万元。2014年7-8月杭州百大置业归还借款64,169万元。截至2014年8月29日,杭州百大置业累计已向本公司归还借款178,823万元,《还款计划》执行顺利。上述两笔新签委托贷款合同实施以后,杭州百大置业所欠本公司的借款余额为62,850万元,符合《还款计划》的要求。 公司将实时跟踪委托贷款项目的运行情况,控制风险,在确保委托贷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取得资金收益最大化。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14-03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到期收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8月30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百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百大置业")与上虞市金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嘉置业")、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浙江百大置业委托渤海银行向金嘉置业提供委托贷款1.8亿元人民币,用于金嘉置业上虞时代香格里拉项目建设支出。委托贷款可一次或多笔发放,但不可循环使用。每笔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最后一笔委托贷款发放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9日。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2%,按月计息。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刊登在2013年8月17日和2013年9月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时公告编号2013-018、2013-021)。 2013年9月6日,浙江百大置业委托渤海银行一次性向金嘉置业发放贷款1.8亿元人民币。2014年1-6月金嘉置业累计提前归还委托贷款本金8,387万元、7月提前归还委托贷款本金236万元,剩余的委托贷款本金9,377万元已于2014年8月29日到期收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百大置业向金嘉置业提供的1.8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已全部收回,相应利息已随本金结清。本次委托贷款未出现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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