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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2014-09-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9版)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合肥德锐设立至今主要持有对国轩高科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国轩高科0.71%的股权。合肥德锐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产权控制关系及对外投资公司基本情况表 (1)合肥德锐产权控制关系 ■ (2)合肥德锐对外投资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合肥德锐除持有国轩高科0.71%的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十)李晨 1、李晨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晨除持有国轩高科4.45%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十一)方清 1、方清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方清除持有国轩高科0.86%的股权外,还持有国轩置业7%的股权、国轩营销8%的股权,除此之外,方清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十二)吴文青 1、吴文青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注:吴文青其他任职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十五、国轩高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吴文青除直接持有国轩高科0.74%的股权外,还持有珠海国轩16.74%的股权、国联置业20%的股权、国轩置业8%的股权以及国轩营销8%的股权,除此之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十三)韩瀚 1、韩瀚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韩瀚除持有国轩高科0.74%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十四)徐小明 1、徐小明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徐小明除持有国轩高科0.47%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十五)杨世春 1、杨世春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世春除持有国轩高科0.37%的股权外,还持有国轩置业8%的股权、国轩营销8%的股权,除此之外,杨世春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十六)杨攀 1、杨攀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攀除持有国轩高科0.37%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十七)方建华 1、方建华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方建华除持有国轩高科0.25%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十八)杜获 1、杜获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注:杜获其他任职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十五、国轩高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杜获除持有国轩高科0.25%的股权外,还持有汤池影视1.7%的股权,除此之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十九)谢佳 1、谢佳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谢佳除持有国轩高科0.25%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二十)宋金保 1、宋金保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宋金保除持有国轩高科0.22%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二十一)程德麟 1、程德麟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程德麟除持有国轩高科0.20%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二十二)李彦 1、李彦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彦除持有国轩高科0.20%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二十三)徐兴无 1、徐兴无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徐兴无除持有国轩高科0.17%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二十四)王勇 1、王勇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勇除持有国轩高科0.15%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二十五)查秀芳 1、查秀芳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查秀芳除持有国轩高科0.13%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二十六)杨开宇 1、杨开宇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开宇除持有国轩高科0.10%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二十七)方昕宇 1、方昕宇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方昕宇除持有国轩高科0.10%的股权外,还持有合肥宝韫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44%的股权。除此之外,方昕宇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二十八)詹昌辉 1、詹昌辉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詹昌辉除持有国轩高科0.10%的股权外,还持有合肥涛生贸易有限公司15%的股权。除此之外,詹昌辉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二十九)孟令奎 1、孟令奎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孟令奎除持有国轩高科0.10%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三十)韩成祥 1、韩成祥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韩成祥除持有国轩高科0.10%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三十一)项寿南 1、项寿南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项寿南除持有国轩高科0.10%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三十二)陈宇 1、陈宇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宇除持有国轩高科0.07%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三十三)贺狄龙 1、贺狄龙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贺狄龙除持有国轩高科0.06%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三十四)王晨旭 1、王晨旭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晨旭除持有国轩高科0.06%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三十五)杨续来 1、杨续来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续来除持有国轩高科0.06%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三十六)王永海 1、王永海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永海除持有国轩高科0.05%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三十七)吕莉莉 1、吕莉莉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吕莉莉除持有国轩高科0.05%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三十八)刘安玲 1、刘安玲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刘安玲除持有国轩高科0.05%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三十九)马心宇 1、马心宇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马心宇除持有国轩高科0.04%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四十)葛道斌 1、葛道斌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葛道斌除持有国轩高科0.04%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四十一)刘大军 1、刘大军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刘大军除持有国轩高科0.04%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四十二)宫璐 1、宫璐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宫璐除持有国轩高科0.04%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四十三)杨茂萍 1、杨茂萍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茂萍除持有国轩高科0.04%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四十四)黄泽光 1、黄泽光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泽光除持有国轩高科0.04%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四十五)张巍 1、张巍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巍除持有国轩高科0.03%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四十六)孙顺林 1、孙顺林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孙顺林除持有国轩高科0.02%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四十七)刘必发 1、刘必发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刘必发除持有国轩高科0.02%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四十八)吴翰杰 1、吴翰杰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吴翰杰除持有国轩高科0.02%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四十九)韩廷 1、韩廷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韩廷除持有国轩高科0.02%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五十)汪明 1、汪明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汪明除持有国轩高科0.02%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五十一)李想 1、李想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想除持有国轩高科0.01%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五十二)王海斌 1、王海斌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海斌除持有国轩高科0.01%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京道天能动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涌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欧擎海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皖北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乾川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德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及李晨等43名自然人交易对方具有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 二、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为李缜、王菊芬、吴永钢、陈林芳,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李缜 1、李缜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注:李缜其他任职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十五、国轩高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缜通过珠海国轩控制国轩高科44.14%的股权,目前控制的企业主要有: ■ 李缜控制的上述核心企业中,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一、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七、国轩高科发起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控制的企业之外,李缜其他直接或间接对外投资的企业如下: ■ (二)王菊芬 1、王菊芬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菊芬除持有南通创源投资有限公司0.67%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三)吴永钢 1、吴永钢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吴永钢除持有南通创源投资有限公司0.53%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四)陈林芳 1、陈林芳基本情况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林芳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交易对方珠海国轩、佛山照明、厦门京道、安徽欧擎、李晨及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李缜为公司潜在关联人;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王菊芬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永钢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林芳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最近五年内是否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2013年2月28日,佛山照明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广东证监局责令佛山照明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佛山照明已缴纳罚款;佛山照明于2013年9月至今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批《传票》、《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共计1303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佛山照明提起的民事诉讼案。该1303件案件索赔金额为183,048,363.75元人民币及628,480.63元港币。上述案件均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2011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49号),经查明方清存在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方清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4.88万元,并处以罚款4.88万元。截至目前,方清已按处罚决定书要求上缴违法所得并已缴纳罚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佛山照明、方清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第四节 交易标的 一、国轩高科基本情况 ■ 二、国轩高科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系由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2日,经国轩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由国轩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国轩有限截至2012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0,693.43万元,按1:0.57的比例折为17,431万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2012年11月23日,国轩高科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3401000000733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国轩高科设立时,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 (三)国轩高科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国轩高科设立前,主要发起人珠海国轩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国轩高科51.20%的股权,除对国轩高科的股权投资外,珠海国轩并未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国轩高科设立后,主要发起人珠海国轩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与国轩高科设立前相同,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国轩高科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国轩高科整体变更设立时承继了国轩有限的全部资产和业务。国轩高科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自设立以来,国轩高科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五)国轩高科改制前后业务流程及变化情况 国轩高科系由国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前后国轩高科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交易标的业务与技术”之“一、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 (六)国轩高科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国轩高科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二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七)国轩高科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国轩高科系由国轩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变更设立后,国轩高科继承了国轩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并依法办理完毕相关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八)国轩高科独立运行情况 国轩高科拥有完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统,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 国轩高科依法继承了国轩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厂房、土地、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国轩高科不存在资产、资金被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其资产或权益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人员独立 国轩高科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工程研究院院长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国轩高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国轩高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国轩高科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 国轩高科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开展财务工作和进行财务决策。国轩高科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其股东单位共用银行账户情形;国轩高科作为独立的纳税人,取得了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无混合纳税现象。 4、机构独立 国轩高科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了经理层,同时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置了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国轩高科各组织机构的设置、运行和管理均完全独立于其股东,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国轩高科各职能部门与其股东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股东单位干预国轩高科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现象。 5、业务独立 国轩高科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从事上述业务完整独立的研发和生产系统、采购和销售系统、服务与保障系统。国轩高科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业务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国轩高科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三、国轩高科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国轩高科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1、2006年5月,国轩有限设立 2006年4月26日,珠海国轩、国轩营销决定共同成立国轩有限,注册资本5,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珠海国轩出资3,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6%;国轩营销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 2006年4月29日,安徽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国轩有限设立时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皖中天健验字[2006]0056号):截至2006年4月29日止,国轩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第1期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整,全部以货币出资。2006年5月9日国轩有限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注册号为340100202938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国轩有限设立时,国轩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 2、2007年8月,实收资本至4,200万元 2007年8月6日,国轩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珠海国轩认缴出资额中本次实缴出资额1,200万元。 2007年8月9日,安徽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皖中天健验字[2007]0136号):截至2007年8月9日止,连同本次验证的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人民币1,200万元,国轩有限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4,2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84%。2007年8月21日国轩有限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国轩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 (下转B21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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