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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1 112109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12南糖债 公告编号:2014-48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12南糖债”2014年付息公告 2014-09-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本年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4年9月16日,凡在2014年9月1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4年9月16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17日发行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简称 "12南糖债"、"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109)至2014年9月16日将期满2年。根据《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南糖债。 3、债券代码:112109。 4、发行规模:人民币5.4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7.25%,在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固定不变;如第5年末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起息日:2012年9月17日。 8、付息日: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1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9月17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0、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1、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10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2南糖债"的票面利率为7.25%。每手"12南糖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2.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8.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65.25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4年9月16日。 2、除息日:2014年9月17日。 3、付息日:2014年9月17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4年9月1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2南糖债"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期债券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债券发行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国凯大道9号 联系人:王国庆、陶创 电话:0771-4914317 传真:0771-4910755 邮编:530033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联系人:邱宇、周晓莉 电话:010-51662928 传真:010-66226708 2、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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