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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编号:2014-52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8月31日,公司刊登《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49),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投资”)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1,020万股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委托日期为2013年8月22日,购回交易日期为2014年8月22日。
2014年9月9日,本公司收到超达投资《通知函》,截至2014年8月22日,超达投资已将上述质押式回购交易所涉及的金额全部归还并解除了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至此,超达投资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情况。
该《通知函》同时告知,超达投资于2014年9月3日—9月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516股,增持股份数量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61%,成交均价为97.25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1、增持人: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投资)。截至2014年9月2日,超达投资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28,459,851股,占股本总额的21.67%,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
4、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本次超达投资增持公司股份时间及数量:
股东名称 | 增持时间 | 成交均价(元/股) | 本次增持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 | 2014年9月3日 | 95.63 | 145,006 | 0.11 |
2014年9月4日 | 97.58 | 425,737 | 0.32 | |
2014年9月5日 | 98.53 | 229,773 | 0.18 | |
合 计 | 800,516 | 0.61 |
(2)本次增持前后超达投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459,851 | 21.67 | 29,260,367 | 22.28 |
5、其他相关说明
超达投资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超达投资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或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6、备查文件
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质押及增持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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