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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38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9月9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2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柯树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的阶段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48,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39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9月9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2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丁一岸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度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40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之规定,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4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65),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7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3,99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807,3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3,184,64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的《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4]G14000560123号)。公司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设立以下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4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9月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的阶段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 (一)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48,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涉及闲置募集资金、必须通过专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之日起一年内。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投资的品种属于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应该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投资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决议程序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此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此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决定。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在保障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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