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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全面调查囤地现象 2014-09-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刘晓博
【天天说钱】 无论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角度,还是降低社会矛盾角度,国家都应该对房地产领域存在的“囤地”现象进行全面调查。
自7月31日,《华夏时报》首次曝光李嘉诚内地一批房地产项目开发缓慢,涉嫌“囤地”后,多家媒体接力进行调查,终于在近期形成了一个比较大的“公共事件”。 随着越来越多的细节被媒体披露,长江实业、和记黄埔等公司涉嫌“囤地”的问题基本上被证实,虽然企业方面予以否认,但显得缺乏说服力。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李嘉诚旗下公司在内地爱“囤地”,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其实关于闲置土地处理,国家早在1999年4月就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随后,各主要城市也出台了自己的处理办法。到了2012年,国家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经过修订重新颁布实施,其中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将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的,将被国土部门无偿收回。 但事实上,这些规定从来没有被严格执行过。一方面,由于对土地财政依赖度越来越高,加上房地产调控在过去六七年里多次转向,所以地方政府对开发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尤其是对于李嘉诚这样的大开发商,很多地方政府奉为上宾,土地都可能是主动提供的,项目被当做招商引资的成果来宣传,希望李嘉诚等大开发商的到来,可以提高整个城市的土地溢价。所以,对大开发商自然给予了超国民待遇。 据媒体披露,有些地方政府在李嘉诚这类大开发商面前非常谦卑,某地官员就表示,“怎么能随便动李嘉诚的利益呢,他在我们这里参与了很多投资建设合作项目。”这位官员还透露,如果市里有项目会影响到李嘉诚的项目,市委领导都会“组团到香港”拜访李嘉诚询问意见。 另一方面,由于“囤地”可以大大降低经营风险,涉及到巨大商业利益,开发商也有足够的动机去做工作,让政府部门对自己网开一面。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囤地”在房地产业界是普遍现象,越是大的房地产开发商,越有“资格”囤地。在他们面前,地方政府往往“英雄气短”。 拉长开发时间,不仅能降低开发商的风险,还可以给他们带来暴利。过去十多年,中国房地产价格大幅上升。如果你的土地是2002年拿的,到今年才做出产品出售,跟2004年的时候出售,价格可能相差了六七倍,甚至十倍。这中间的超额利润,显然被开发商拿走了。加入严格遵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在两年内完成开发并出售住房,这些收益就归了购房者;如果没有完成开发,土地被收回,这些收入就可能归财政。总之,“囤地”不仅在一定时期内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供应短缺,推高了房价,让开发商赚取了超额利润,还使国家损失了巨额土地收入,让整个社会贫富更加分化,矛盾更加尖锐。 所以,无论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角度,还是降低社会矛盾角度,国家都应该对房地产领域存在的“囤地”现象进行全面调查。这里面涉及巨大的商业利益,存在腐败的可能。对于涉嫌渎职、受贿的官员,要坚决处理。对于被认定的“囤地”企业,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处罚。 中国目前正在掀起针对汽车、IT等行业的反垄断风暴,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决定”里确定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作用”的目标,说白了,是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那么房地产领域也应该有所行动,“囤地问题”就是一个最佳的切入口。彻底解决房地产领域里存在的外企、大型国企、有关系的私人企业享有“超国民待遇”的问题,肃清这个行业涉及的腐败,都是非常重要的。 (作者为深圳商报编委)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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