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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4-038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4-09-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9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园”)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创业园于 2014 年8月18日至2014年9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共计6,0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1% 。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创业园于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13日减持公司股份65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4-026。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次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创业园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99%(含本次减持)。上述权益变动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此次减持后,创业园持有公司股份135,002,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3.57%,创业园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变化。 2、 创业园此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关于股份变动承诺及履行情况 (1)创业园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事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11年02月1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2014年6月17日披露减持公告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 创业园此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4、 创业园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 6、 公司将督促创业园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创业园关于减持新联电子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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