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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股票代码:000959 公告编号: 2014-03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09-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定于2014年9月19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2014年9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9 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15:00至2014年9月19日15:00期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地点:首钢陶楼国际会议厅(北京市石景山路68号) 二、参加人员 1、2014年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有关议题 1、公司章程(修改案); 2、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案); 3、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案); 4、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案); 5、公司关于董事调整的议案(1)非独立董事:选举刘建辉为公司董事;选举邱银富为公司董事;(2)独立董事:选举张斌为公司独立董事; 6、公司关于监事调整的议案(1)选举许建国为公司监事(2)选举张福杰为公司监事(3)选举乔裕奎为公司监事。 议案1~4项均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5、6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以上所有议案详见公司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的公告。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证券部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登记。股东可以电话、传真和信函方式登记。 2、法人股东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公司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股东单位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公司盖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登记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和9月17日9:00-11:30,13:3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9 2、投票简称:首钢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首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5.1,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议案5.2,选举1名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1; 议案6,选举3名监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它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路99号6号楼 邮政编码:100041 电 话:010-88293727 传 真:010-68873028 联 系 人:范晓江 许凡 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本人/本公司拟参加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014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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