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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4-06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4-09-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曾胜辉先生的通知,曾胜辉先生于2014年9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570,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起至今,曾胜辉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数7,764,155股,比例为3.16%(含本次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曾胜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完毕。 曾胜辉于2013年3月26日因公司董事会换届后重新聘任管理层,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在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曾胜辉的承诺仍在履行中。 本次减持不违反曾胜辉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曾胜辉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的股东曾胜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之弟,但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曾胜强及许忠桂夫妇,本次股权变动后,曾胜辉先生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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