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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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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4-09-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1版)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稳健运作,有效防止和化解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最大程度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制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内部控制目标

公司实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及管理

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的根据业务的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后者的内容不得与前者相违背。

公司各项制度的制订必须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3)符合全面、审慎、适时性原则;

(4)授权、监督、报告、反馈主线明确;

(5)权利与职责、考核、奖惩相对应。

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和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与修订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议案,报董事会通过后实施。公司各机构、部门的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由各机构、部门负责人依据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大纲提出议案,根据公司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后实施。

监察稽核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制度进行检查、评价。监察稽核部的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和督察长,总经理向有关机构、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由相关机构和部门负责落实。各机构、各部门定期对涉及到本机构、本部门的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价,并负责落实有关事项。

4、内部控制基本要点

公司的监督系统、决策系统、业务执行系统包括公司对人、财、物的管理、对各种委托资产的管理和基金的发起、设立、销售、投资、清算、宣传等内容。

(1)授权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授权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必须有明确的授权制度,确保权责分明;

②公司实行法人授权负责制,公司各业务部门、各级分支机构在其规定的业务、财务、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经营管理职能;

③各项经济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公司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

④公司应对授权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

(2)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控制主要包括:

①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②实行员工绩效管理;

③建立导向明确、奖惩并举、奖罚分明的考核制度;

④建立系统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3)对员工行为操守的控制必须包括:

①制定公司员工行为守则,规范员工的行为;

②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③制定纪律程序,建立举报制度;

④员工不得购买股票或投资封闭式基金。员工购买开放式基金的,持有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货币基金除外),并应按照法规或监管机关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4)公司对研究、投资与交易的控制必须包括:

①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

②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决策过程必须标准化、程序化、科学化;

③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

④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

⑤基金经理的选拔、考核、激励制度;

⑥明确的报告体系、监督和反馈体系;

⑦实行空间隔离制度(防火墙制度);

⑧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⑨标准化、程序化的业务流程;

⑩严格的信息资料的传递、保管、销毁制度。

(5)对新产品开发的控制主要包括:

①新产品开发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新产品推出前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进行风险识别,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并按决策程序报批。

(6)对销售和客户服务的控制主要包括:

①建立销售规则和销售人员资格标准;

②加强对代销商的监督管理;

③建立客户服务标准,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④做好对销售、客户服务信息资料的管理工作。

(7)对注册登记的控制主要包括:

①做好账户管理工作;

②加强对交易与非交易过户的注册登记过户;

③加强对账户、注册登记资料的管理;

④加强对有关账户、注册登记信息的传递管理。

(8)对资讯控制的内容包括:

①实行保密制度,对信息资料分密级进行管理;

②实行门禁制度;

③对公司办公电话进行录音;

④实行电脑系统权限管理。

(9)对财务控制的内容包括:

①公司根据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和基金及其他受托资产财务以及基金之间、受托资产之间财务相互独立的原则制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体系;

②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③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财经纪律;

④强化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

⑤实行统一采购和招标制度;

⑥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10)对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包括:

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

②电子信息系统的项目立项、设计、开发、测试、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软件设计、业务操作和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③强化电子信息系统的相互牵制制度,建立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与实际业务操作人员相互独立制;

④建立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禁止同一人同时掌管操作系统口令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口令;

⑤建立电子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制度,保证电子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确的传递到各职能部门;

⑥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

⑦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建立定期病毒检测制度等。

(11)对监督系统的控制包括:

①建立不同层次的监督系统,各层次依据各自的授权范围实施监督;

②强化内部监督系统职能,从公司不同角度对公司不同层面进行持续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有效运行;

③全面推行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管理制度,严格监督人员的奖惩制度;

④确保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拒绝、阻挠、破坏内部监督工作;

⑤建立道路通畅的报告、反馈系统。

(12)对突发事件和灾难风险的控制包括:

①制定公司危机处理方案,对突发事件和灾难风险进行提前防范;

②成立危机领导小组和危机处理工作小组,当发生突发事件和灾难时,根据危机处理方案,尽快排除风险,使公司的经营活动恢复正常。

5、持续的控制检验

基金管理人对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行全方位的定期检查、评价,对重点项目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评价,对检查、评价结果出具专题稽核报告,并报全体董事。董事会对报告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委托公司总经理落实。

公司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总结,并出具专题报告,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公司总经理根据办公会议意见,并依据大纲中规定的有关权限和程序责成相关部门落实。

在出现新的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下,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督察长应组织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相关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制度调整。

坚持重点检验的原则,对投资管理、产品设计、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的销售、投资人服务及其利益保护、公司财务会计、基金会计等重要的业务进行重点持续检验。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5楼、7楼、18楼、19楼、36楼、38楼、39楼、41楼、42楼、43楼和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成立时间:1994年1月21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51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919,291,464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王玮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广发证券成立于1991年,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2010年,广发证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广发证券拥有五家全资子公司,分别是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并持股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有广发金融交易(英国)有限公司,形成了以证券业务为核心、业务跨越境内外的金融控股集团架构。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广发证券注册资本59.19亿元,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173.4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46.50亿元;2013年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82.0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4.77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13亿元。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在国内证券行业持续领先,总市值居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前列。

广发证券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从业经历,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员工的学历均在本科以上,专业分布合理,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团队。

2、主要人员情况

孙树明先生,博士。历任财政部条法司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河北涿州市人民政府挂职副市长,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局级专职监事,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正局级专职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广发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

曾浩先生,博士。历任日本国立北海道大学经济学部助教、日本千叶商科大学商经学部讲师、副教授,广发证券国际业务部常务副总经理、电子商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广发信德董事。现任广发证券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公司董事。

刘洋先生,硕士。曾就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美国道富银行。现任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证券于2014年5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广发证券严格履行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基金托管服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广发证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内部规章制度,防范和化解基金托管业务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托管资产的运作及相关信息披露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相关合同、协议的规定;保障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广发证券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资产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和评价。广发证券风险管理部负责拟定风险管理政策、对业务进行风险监控和评估;广发证券合规与法律事务部负责托管业务法律审核与合规检查;广发证券稽核部对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客观的检查和监督。资产托管部设置专门的内部控制岗,配备了专职监察稽核人员,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各业务岗位在各自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广发证券制订了完善的托管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大纲》、《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会计核算规定》、《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基金清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投资监督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印章及加密设备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办法》、《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系统维护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岗位备份及员工轮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密与档案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重大可疑情况报告规定》、《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应急处理流程》、《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员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确保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工操作风险,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份额,并及时公告。

直销机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总经理:汪钦

成立日期:2001年5月18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88-300(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0755-83515880

联系人:陈坤、梁雪

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

二、其他相关机构

1、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人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515466

联系人:陈静瑜

2、代销机构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8383

客服热线:9557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陈铭铭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热线: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3)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 何茂才

联系电话: 0769-22866255

业务传真: 0769-22866282

客服热线:0769-961122

公司网址:www.drcbank.com

(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101 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022-28451991

业务传真:022-28451958

客服热线: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bhzq.com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业务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热线: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B 座25、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服热线:400-8881-88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8)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业务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热线: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业务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4008-888-999

公司网站:www.95579.com

(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张颢

联系电话:010-85156398

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热线: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服热线: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1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联系电话:0755-22626391

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热线: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热线: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15)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热线:020-961303

公司网站: www.gzs.com.cn

(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联系人:赖君伟

联系电话:0755-23902400

客服热线:40018-40028

公司网站: www.wkzq.com.cn

(17)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联系人:赖君伟

联系电话:0755-23902400

客服热线:40018-40028

公司网站: www.wkzq.com.cn

(1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业务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热线: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9)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客服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om

3、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宝安广场A座16楼G、H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宝安广场A座16楼G、H室

法定代表人:李兆良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4、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 021-2323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魏佳亮

联系人:魏佳亮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8月22日证监许可【2014】887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

一、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限

1、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4、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后端认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二、基金的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的实际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的发售方式和销售渠道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本基金的具体发售方式和销售机构详见发售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基金的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四、基金的募集规模限制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本基金募集的上限为2.2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若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以认购金额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超过2.2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结束募集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八、认购费用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基金投资人认购A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认购费用,即在认购时支付认购费用。基金投资人认购B类基金份额收取后端认购费用,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基金投资人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费用类别费率(设认购/申购金额为M,持有期限为Y)
A类M<1000万1.00%
M ≥1000万固定费用1000元
B类Y <365日1.00%
365日≤Y<730日0.80%
730日≤Y<1095日0.40%
1095日≤Y0.00%
C类0.00%

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认购A/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九、募集期认购款项的利息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十、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 -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1: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为1.0%,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3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1+1.0%)= 9,900.99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9,881.42 = 99.01 元

认购份额 =(9,900.99+3)/ 1.00 = 9,903.99份

即:投资人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03.99份基金份额。

2、B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下转B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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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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