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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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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年第2号)

2014-09-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08年5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635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8月22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100%,重点投资于香港、欧洲、美国和新兴市场的权益类资产,其中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公开发行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50%,投资于全球其他证券市场的股票和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0%-70%,上述主要投资证券市场的波动将会影响本基金的净值表现。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一是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8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全球资产配置和灵活分散投资,在有效分散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长期资本增值。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10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0%-40%。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其中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上述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包括(截止2014年6月底):

  中国香港、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英国、日本、马来西亚、巴西、乌克兰、法国、德国、意大利、埃及、韩国、罗马尼亚、南非、荷兰、比利时、加拿大、瑞士、印度尼西亚、新西兰、葡萄牙、尼日利亚、越南、印度、阿根廷、约旦、挪威、土耳其、阿联酋、泰国、列支敦士登、蒙古、俄罗斯、迪拜、爱尔兰、奥地利、西班牙、中国台湾、马耳他、科威特、巴基斯坦、以色列、卡塔尔、老挝、瑞典、卢森堡、塞浦路斯、立陶宛、耿西、白俄罗斯、文莱、泽西岛、马恩岛。

  如与中国证监会签订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增加、减少或变更,本基金投资的主要证券市场将相应调整。

  本基金对基金的投资限于除香港以外的国际市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五、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是自上而下配置资产,通过对全球宏观经济和各经济体的基本面分析,在不同区域间进行有效资产配置,自下而上精选证券,挖掘定价合理、具备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并有效控制下行风险。

  (一)资产的类别配置

  本基金充分运用施罗德集团全球研究团队的优势,通过深入分析全球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环境,把握全球资本市场的变化趋势,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

  在大类资产的配置过程中本基金运用了施罗德集团的全球资产配置模型,该模型输入了来自资产类别分析专家、宏观经济分析师和多元化资产专家对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因素、各类资产的估值因素以及市场趋势的分析和判断,并通过量化模型确定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范围。

  为了有效分散和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在不影响组合收益的情况下降低波动率或者增加组合收益为正的可能性,本基金对于资产类别的选择亦会根据对市场趋势的研判适时考虑投资具有以下特点的特殊资产,即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的股票的相关性较低的产业或资产,如房地产基金(REITS)和能源、资源类商品期货基金等。

  (二)资产的国家/地区配置

  根据全球经济以及区域化经济发展、不同国家或地区经济体的宏观经济变化和经济增长情况,以及各证券市场的表现和全球资本的流动情况,本基金将挑选一些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股票或基金作为重点投资对象,增加相应目标市场在资产组合中的配置比例,包括的目标市场有:香港市场、欧洲市场、美国市场、新兴市场等。其中,本基金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50%;投资于全球其他证券市场的股票和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0%-70%。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将借鉴施罗德集团的全球资产配置模型,根据各地区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变化,对上述重点投资的目标市场适时进行阶段性调整,实现资产在国家或地区间的有效配置,构建具备持续增长潜力的资产组合。

  (三)股票及公募基金的选择

  本基金在确定国家配置比例的基础上,将根据目标证券市场的特点选择品质优良、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股票,或业绩优良、符合本基金组合投资需求的基金进行投资。

  1、股票的选择

  本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运用交银施罗德的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自下而上精选品质优良、具备持续竞争优势、定价合理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利用施罗德集团的全球投资研究网络和分析方法,本基金管理人将本土专业化研究和全球视角审视相结合,采取“二维矩阵”方法来保证选股安全和质量,构建高质量的投资组合。具体分以下三个层次进行:

  (1)本土研究和全球视角相结合的品质筛选

  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品质筛选分为两个步骤进行,首先是基于本土研究的品质筛选。通过各个市场本土分析师的定量的筛选技术以及定性的分析研究,挑选出规模适合、流动性充足和财务状况良好的上市公司。然后对上述通过初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进一步深入的研究分析,根据每一家上市公司在其当地市场的表现,分1-4级进行评级。筛选和评级主要考察的因素和指标包括:

  ①规模和流动性:如市值和换手率等,对于规模过小或流动性差的股票进行剔除;

  ②盈利能力:如P/E、P/Cash Flow、P/FCF、P/S、P/EBIT等;

  ③经营效率:如ROE、ROA、Return on operating assets等;

  ④财务状况:如D/A、流动比率等。

  在基于本土研究的品质筛选后,利用施罗德集团的全球投资研究网络,由全球行业研究专家在其覆盖的行业研究领域内,针对上一步骤中评级为1级和2级的上市公司进行二次筛选。与上一步骤本土研究中关注当地市场环境不同,这一步骤主要对于上市公司相对于全球行业动态增长的相对表现进行评估,挑选行业中最具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

  (2)公司质量评价

  通过对上市公司直接接触和实地调研,了解并评估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战略、所处行业的竞争动力、公司的财务特点,以决定股票的合理估值中应该考虑的折价或溢价水平。在调研基础上,分析员依据公司成长性、盈利能力可预见性、盈利质量、管理层素质、流通股东受关注程度等五大质量排名标准给每个目标公司进行评分,挑选出具有持续的竞争优势、良好的中期成长性,以及优良的管理质量和财务状况的上市公司。

  (3)多元化价值评估

  在质量评估的基础上,根据上市公司所处的不同行业特点,综合运用多元化的股票估值指标,对股票进行合理估值,并评定投资级别。在明确的价值评估基础上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投资标的。

  2、基金的选择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确定拟投资的地区或类别,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寻找在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及风险和收益等方面符合本基金组合投资需求的基金。

  对基金的考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长期历史业绩良好,主要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其中,对于基金业绩的衡量包括对于收益、风险以及风险和收益的配比等多方面的考察;

  (2) 基金管理人的财务状况稳健,具有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

  (3) 基金的投资风格和业绩表现具有可持续性。

  (四)债券投资

  1、债券投资策略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全球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作出判断,运用数量化工具,对不同国家及地区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作出预测,并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的大小、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

  主要的债券投资策略是: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债券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相对价值策略、信用利差策略、回购放大策略以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具体如下:

  (1) 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 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 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

  (4) 骑乘策略

  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通常是收益率曲线短端的1-3年),买入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所对应的期限债券,随着基金持有债券时间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缩短,到期收益率将下降,基金从而可获得资本利得收入。

  (5) 相对价值策略

  相对价值策略包括研究国债与金融债之间的信用利差、交易所与银行间的市场利差等。金融债与国债的利差由税收因素形成,利差的大小主要受市场资金供给充裕程度决定,资金供给越充分上述利差将越小。交易所与银行间的联动性随着市场改革势必渐渐加强,两市之间的利差能够提供一些增值机会。

  (6) 信用利差策略

  企业债与国债的利差曲线理论上受经济波动与企业生命周期影响,相同资信等级的公司债在利差期限结构上服从凸性回归均衡的规律。内外部评级的差别与信用等级的变动会造成相对利差的波动,另外在经济上升或下降的周期中企业债利差将缩小或扩大。管理人可以通过对内外部评级、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相对利差投资策略。

  (7) 回购放大策略

  该策略在资金相对充裕的情况下是风险很低的投资策略。即在基础组合的基础上,使用基础组合持有的债券进行回购放大融入短期资金滚动操作,同时选择2年以下的交易所和银行间品种进行投资以获取骑乘及短期债券与货币市场利率的利差。

  (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于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2、债券投资组合构建流程

  交银施罗德固定收益分析师在全球经济框架下,及时根据宏观经济运行、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导向做出分析判断,并预测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使用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对影响债券收益率的各种因素进行详尽的跟踪分析,决定债券组合的久期以及债券组合的期限结构配置,完成债券的类属配置和个券精选,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五)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金融衍生品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如通过选择恰当的金融衍生品降低因市场风险大幅增加给投资组合带来的不利影响;利用金融衍生品交易成本低、流动性好等特点,有效帮助投资组合及时调整仓位,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等。

  (六)制定阶段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地区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确定阶段性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在类别以及地区间的配置比例。

  此外,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基金还可通过证券借贷交易和回购交易等投资增加收益。未来,随着全球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六、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0%×标准普尔全球大中盘指数(S&P Global LargeMidCap Index)+30%×恒生指数。

  标准普尔全球BMI指数(S&P Global BMI Indices)包含了全球行业分类标准33500多家公司中最大的1万家公司(每家市值均超过1亿美元),这1万家公司占据了全球证券市场97%的份额。其中标准普尔全球大中盘指数(S&P Global LargeMidCap Index)覆盖全球46个市场最大的2000多家上市公司,包括25个发达市场和21个发展中市场,占据了全球证券市场约78%的份额。该指数系列较好的代表了全球市场走势,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为有关投资产品的业绩基准。

  恒生指数是由恒生银行附属的恒指服务公司编制,它是香港蓝筹股价变化的指标。恒生指数成份股分别纳入工商业、金融、地产和公用事业四个分类指数。

  本基金采取70%的标准普尔全球大中盘指数与30%的恒生指数之和作为基金的投资基准,该业绩基准涵盖了本基金重点投资的主要股票市场,充分反映上述股票市场的综合表现,是市场中兼具代表性与权威性的指数。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基金变更投资范围,或市场出现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调整本基金的业绩评价基准,并及时公告。

  七、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以股票及股票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此外,本基金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投资,除了需要承担国际市场的市场波动风险之外,还面临汇率风险、国别风险、新兴市场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

  注:1、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2、ADR、GDR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三)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四)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

  注: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排名是按照上市公司不同的上市交易所合并计算排列所得。

  (五)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九)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8月22日至2014年6月30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超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钱文挥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现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上海分行副行长、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兼上海分行副行长、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重组改制办公室主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上海分行行长。

  雷贤达先生,副董事长,学士学历,加拿大证券学院和香港证券学院荣誉院士。历任巴克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证监会开放式基金海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战龙先生,董事,总经理,CFA、CPA,硕士学历,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安达信(新加坡)有限公司审计师,澳洲信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副总监,信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总监,荷兰国际投资管理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富达国际中国董事总经理。

  阮红女士,董事,博士学历。现任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兼宣传处副处长、办公室综合处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吴伟先生,董事,博士学历。现任交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中心总裁。历任交通银行总行财会部财务处主管、副处长、预算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沈阳分行行长、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孟方德先生,董事,硕士学历。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总裁。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投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施罗德投资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施罗德投资管理(卢森堡)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日本)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英国区总经理及销售总监、全球渠道销售业务总监。

  谢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历任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货币基金经济学家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瑞安经管中心主任。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

  周林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历任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助教,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美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经济系冠名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杜静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潜江支行办公室副主任;交通银行武汉分行信贷处副处长、信贷处处长兼授信催理处主任、国外业务处处长;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业务代理处处长;交通银行宜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华中授信审批中心总经理。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CFA、CIPM、FRM,工商管理、资讯管理双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中国事务联席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陈超女士,监事,硕士学历。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历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控综合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审计部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张科兵先生,监事,学士学历。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历任安达信(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审计师,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第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研究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钱文挥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战龙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学历。简历同上。

  苏奋先生,督察长,纽约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纽约分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公司金融部经理、信用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投资并购高级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教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晏青先生,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硕士。8年基金从业经验。2006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分析师、QDII高级分析师。2012年4月9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4年1月10日期担任交银施罗德全球自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

  郑伟辉先生,2008年8月22日至2013年3月4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饶超先生,2012年4月9日至2014年1月23日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QDII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项廷锋(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战龙(总经理)

  齐皓(跨境投资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十一、境外投资顾问

  (一)境外投资顾问基本情况

  名称: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Schroder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注册地址:英国伦敦

  办公地址:31 Gresham Street London EC2V 7QA

  法定代表人:Massimo Tosato

  成立时间:1804 年

  联系人:张建

  电话:(010)66555388

  电子邮箱:james.zhang@schroders.com

  传真:(010)66555398

  公司简介:施罗德集团是在伦敦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施罗德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在位于加的夫的英格兰和威尔士公司注册机构注册。它是一家向全球客户提供投资管理和信托服务的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6月30日,施罗德投资管理的总资产已达4,641亿美元。

  (二)境外投资顾问主要人员情况

  Simon Webber,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物理学学士,CFA,15年证券投资经验。1999年加入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全球技术团队分析员。2001年起担任美国股票基金经理,专注于科技和工业领域。2002年起负责美国电信、媒体和软件业的研究分析工作。2004年9月起加入施罗德全球和国际股票团队,并专注于消费及电信服务业。2006年起开始开发施罗德全球气候变化股票战略,将研究团队和研究程序两者结合来分析气候变化领域的全球股票投资机会。现任施罗德集团多区域(全球及国际)股票投资主管、全球和国际股票基金经理、全球气候变化股票基金经理。

  (三)境外投资顾问的职责

  1、以合理的依据提供投资建议;

  2、协助寻求基金的最佳交易执行;

  3、协助基金管理人进行业绩评估;

  4、协助基金管理人进行资产风险管理。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含境外投资顾问收取的费用;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境外资产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及其他性质类似的费用等);

  8、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9、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10、与基金缴纳税款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及顾问费;

  11、依法和依基金合同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2013年4月11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

  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

  (3)网上直销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公司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不受网上直销日常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接受其它币种的申购、赎回,并提前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或改变收费模式。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或在不提高整体费率水平的情况下改变收费模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若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许可本基金或本类型的基金采取持续性销售服务费模式,则本基金可依法引入持续性销售服务费收费模式;若引入该类收费模式,并没有增加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负担,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模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53,632.10亿元,较上年增长9.95%;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85,900.57亿元,增长14.35%;客户存款总额122,230.37亿元,增长7.76%。营业收入5,086.08亿元,较上年增长10.3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0.29%,净利息收益率(NIM)为2.7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42.83亿元,增长11.52%,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0.50%。成本费用开支得到有效控制,成本收入比为29.65%。实现利润总额2,798.06亿元,较上年增长11.28%;净利润2,151.22亿元,增长11.12%。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不良贷款率0.99%,拨备覆盖率268.22%;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34%和10.75%,保持同业领先。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分支机构14,650个,服务于306.54万公司客户、2.91亿个人客户,与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和大量高端客户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大阪、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墨尔本、台北、卢森堡设有海外分行,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行欧洲、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等多家子公司。

  2013年,本集团的出色业绩与良好表现受到市场与业界的充分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102项奖项,多项综合排名进一步提高,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位列第5,较上年上升2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的“2013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较上年上升13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养老金、国际业务、电子商务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34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2012年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的“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四、境外资产托管人

  (一)境外资产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 Chase Bank, N.A.)

  注册地址:1111 Polaris Parkway, Columbus, Ohio 43240, USA.

  办公地址:270 Park Avenue, New York, New York 10017-2070

  法定代表人:James Dimon

  成立时间:1799年

  实收资本(截止2014年3月31日):1,785百万美元

  托管资产规模(截止2014年3月31日):21.1万亿美元

  信用等级:穆迪评级Aa3(长期发行人评级)

  作为全球领先的金融服务公司,摩根大通拥有2.2万亿美元资产,在超过60 个国家经营。在投资银行业务、消费者金融服务、小企业和商业银行业务、金融交易处理、资产管理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方面,摩根大通均为业界领导者。

  摩根大通自1946 年开始为其美国客户提供托管服务。之后为响应客户投资海外的要求,该公司在1974 年率先开展了一种综合性的服务——全球托管。此后,摩根大通继续扩展服务,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客户需要。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和创新的产品,摩根大通始终保持其领先地位。

  如今,作为全球托管行业的领先者,摩根大通托管资产达21.1万亿美元,为全世界最大的机构投资者提供创新的托管、基金会计和服务以及证券服务。摩根大通是一家真正的全球机构,在超过60 个国家有实体运作。与很多竞争对手不同之处在于,我们还可为客户提供顶级投资银行在市场领先的服务,包括外汇交易、全球期货与期权清算、股权及股权挂钩产品以及固定收益投资的交易与研究。同时,在资产负债表内和表外的现金和流动性方面,我们也有很强的解决方案能力。

  此外,摩根大通还是亚太地区全球托管的先行者之一,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74 年,在亚太地区15 个国家/地区均有客户:日本、澳大利亚、文莱、中国、香港、印度、马来西亚、新西兰、新加坡、韩国、台湾、菲律宾、泰国、东帝汶和越南。

  (二) 境外资产托管人的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的境外资产,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2、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确保基金及时收取所有应得收入;

  3、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十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传真:(010)66594853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8003,400-830-8003

  网址:www.gdb.com.cn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65557083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联系人:李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谢小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电话:(0755)82088888

  联系人:张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1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电话:(025)58587018

  传真:(025)58587038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网址:www.jsbchina.cn

  (1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健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0571)85108309

  传真:(0571)85151339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23,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7)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联系电话:(0512)52909128

  传真:(0512)52909122

  联系人:黄晓

  客户服务电话:962000

  网址:www.csrcbank.com

  (1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2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199弄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27)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8)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29)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1)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5776114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李珊

  客户服务电话:(0571)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3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3)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79037

  传真:(0471)4961259

  联系人:王旭华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0762,(021)68405273

  网址:www.cnht.com.cn

  (下转B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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