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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证券代码:000756 编号:2014-30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新达制药40%股权有关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3月18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于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以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的价格投标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新达制药") 40%之股权,及本公司与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新达制药40%之股权订立的收购协议及其条款下拟进行的交易(假如投标成功)的议案。 2014年8月25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新达制药40%股权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授权一名董事或一名经理层成员在本公司竞拍新达制药40%股权时,本着提高本公司整体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符合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的原则,根据竞拍现场实际情况决定竞拍价格。 2014年9月22日,在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举行的新达制药40%股权的竞标过程中,本公司以人民币1.02亿元成功竞得新达制药40%股权,并签订了成交确认书。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22日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新增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兴业货币,基金代码:A类000721,B类000722)的代销机构。 一、自2014年9月2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的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站:http://www.fund123.cn/ 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站:http://fund.10jqka.com.cn/ 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6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1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由全资属下企业合作开发热电一厂"三旧"改造项目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属下企业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热电厂住宅片区"改造项目已列入汕头市2012年度 "三旧"改造计划,该地块总面积85,808.13平方米(约128.712亩),处于规划片区较优越位置。公司有关部门已开展该项目的市场调研、产品定位、收益测算、方案设计及调整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现同意该改造项目由公司全资属下企业汕头市万泽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作为改造主体进行合作开发建设,同意双方签订关于"三旧"改造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等,并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热电一厂"三旧"改造方案,在方案获得批准后实施开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2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否 2、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是 3、本次减持是否遵守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是 4、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相关事宜的告知函。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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