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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融资的公告 2014-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9月23日,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杨广城先生有关转让股份的书面通知,杨广城先生于2014年9月23日,以股份卖出回购模式,通过大宗交易转让公司2023.43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转让股份情况 1、股东转让股份情况
注:自2013年2月4日高乐股份解除限售后,本次转让之前,杨广城先生在2013年6月5日减持高乐股份1000万股,占高乐股份总股本的2.11%;2013年7月25日减持高乐股份80万股,占高乐股份总股本的0.17%;2013年7月26日减持高乐股份920万股,占高乐股份总股本的1.94%;目前,累计减持股份占高乐股份总股本的8.49%。 2、股东本次转让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杨广城先生本次转让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转让后,杨广城先生仍持有公司12.98%的股份,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杨广城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杨广城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5、承诺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2010年2月3日至2013年2月3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前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杨广城先生关于股份融资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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