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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4-051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品种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资产管理类公司发行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有充分抵押担保的委托贷款等。该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合同,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该投资事项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参见2014年5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2014-030)。上述事项经2014年6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大华汇通”)共同签订了《平安汇通弘利 2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合同,委托资产的金额为人民币 3,500 万元 ,年化收益率为7%,委托期限:2014 年 6 月 25 日至 2014 年 9 月 24 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6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8)。 该笔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于2014年9月24日到账,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共计获得理财投资收益610,821.92元。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4-052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委托华夏银行发放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委托贷款概述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品种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资产管理类公司发行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有充分抵押担保的委托贷款等。该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合同,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该投资事项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参见2014年5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2014-030)。上述事项经2014年6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与广东辉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辉瑞”)、华夏银行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华夏银行向广东辉瑞贷款10,000万元,期限18个月,贷款利率:8.5%/年,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辉瑞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住所: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路17 号自编五栋443 室 4、法定代表人:辛明 5、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 6、股权结构: 广东辉瑞股权结构如下: ■ 7、经营情况:广东辉瑞于2014 年5 月注册成立,暂无相关经营情况。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1亿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股权投资 3、委托贷款期限:18个月 4、委托贷款利率:8.5%/年 5、结息方式:按季结息,最后一次付息日为合同到期日。 6、委托贷款的偿还:广东辉瑞于2016年3月22日一次性还清全部委托贷款本金。 6、担保措施:公司分别与广东辉瑞股东丁秋莲女士及杨镜良先生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丁秋莲女士以其持有的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31,以下简称“棕榈园林”)400高管锁定股及其孳息(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股票应得股息、红利、配股、送股及其他收益)、杨镜良先生以其持有的棕榈园林477万股的高管锁定股和153万股的流通股及其孳息(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股票应得股息、红利、配股、送股及其他收益)为贷款事宜向本公司提供质押。同时因质押股票为上市公司股票,存在较大价格波动风险,丁秋莲女士及杨镜良先生同意根据股票市值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比率,设置警戒线和处置线,具体设置如下: ①警戒线=主合同下的全部质押股票市值/主合同下的债务=135%,即棕榈园林股票的价格设置警戒线为13.11元/股(如标的股权发生分红、送股、转增、配股、拆细等,股票价格应进行相应复权调整计算,下同)。 ②处置线=主合同下的全部质押股票市值/主合同下的债务=120%,即棕榈园林股票的价格设置处置线为11.65元/股 当质押股票市值下降到警戒线时,丁秋莲女士及杨镜良先生应当于T+3日上午11:30之前向公司专户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押棕榈园林股票,以补足因质押股票价值下降造成的质押股票价值缺口;当主合同下的全部质押股票市值下降到处置线时,公司有权处置质押股票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通过委托银行贷款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委托贷款以股权质押作为担保措施,能够有效地规避风险。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六、备查文件 1、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3、《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4、《股票质押合同》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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