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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7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林汝捷(董事长)、陈义金、陈辉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其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林汝捷(董事长)、陈义金、陈辉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其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3、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福建长诺重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9月26日下午2:00时在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和管理的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拟以不超过现金43,360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股份数不超过4000万股。发行对象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为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与发行对象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关联人回避事宜:公司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以及股东陈胜先生、陈存忠先生为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认购人,同时公司董事陈义金先生为林汝捷先生岳父、陈胜先生父亲,董事陈辉先生为陈存忠先生之子,林汝捷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之补充协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陈义金先生、陈辉先生对相关议案均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待公司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3、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4000万股 A 股股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6月9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2.04元/股的百分之九十。经董事会讨论决定,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10.84元/股。扣除2014年7月21日雪人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之后,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10.77元/股。 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和管理的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以不超过现金43,080万元人民币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股份数不超过4000万股。 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认购的股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014年6月9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与公司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署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与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为更加有效的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2014年9月26日,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关联股东将在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相关情况 1、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拟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并由其担任资产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毕玉国 2、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基本情况 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拟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和管理,由公司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陈胜先生、陈存忠先生、郑志树先生、赵建光先生、福建盈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出资认购全部份额,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的资金来源于认购人的自筹资金,不会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亦不会为上述认购人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3、同业竞争情况 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将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公司与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4、财务状况 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尚未设立,故没有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标的 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拟以现金人民币43,080万元向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不超过4000万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6月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发行价格为 10.84 元/股。扣除2014年7月21日雪人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之后,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10.77元/股。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利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有效履行,有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有利于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且不涉及资产收购事项;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汝捷、陈胜、陈存忠、郑志树、赵建光、福建盈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于2014年9月26日 3、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 丙方认购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份额,甲方拟设立的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不再分级,每一份额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丙方6名投资者承诺认购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如下:
注:此认购金额不含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投资者实际缴付金额可能略大于此认购金额,丙方各方持有的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数以其实际缴付金额为准。 就上述认购义务,丙方各方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违约责任 (1)如因丙方未按时、足额认购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导致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在中国证监会向乙方核发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文件失效前仍未能有效成立并足额认购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则丙方应向乙方支付认购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即12,924,000元(壹仟贰佰玖拾贰万肆仟元整),但因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审批政策等原因导致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无法认购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出现重大变化的除外。 (2)如出现丙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丙方根据其各自认购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比例应向乙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具体如下:
就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丙方各方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5、承诺事项 甲方和丙方承诺:若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当年基本每股收益低于发行前一年度水平,则甲方和丙方同意拟设立的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放弃领取乙方该年度的现金分红。 若本次发行后乙方股票发生转增或者送股等除权事项的,乙方基本每股收益相应进行调整。同时,甲方和丙方承诺在乙方股东大会审议该现金分红议案时投赞成票。 6、生效及其他 (1)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丙方1、2、3、4、5签字、丙方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本补充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即应生效: ①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批准; ②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林汝捷及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乙方股份; ③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2)《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与本补充协议成立后,甲、乙、丙各方应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与本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补充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以《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为本补充协议为准。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陈义金先生、陈辉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与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 2014-070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以5,460万元收购福建长诺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诺重工”)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拟将长诺重工现有土地、厂房用于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冻冷藏压缩冷凝机组组装及配套项目”。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长诺重工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曾国章 3、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二期) 5、主营业务:制造、销售压力容器(A2级别第Ⅲ类低、中压容器)、液压机械设备系列产品、船舾装件、舱口盖、船分段等船舶配套构件,非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除外)、电厂脱硫设备、大型风机,大型重型钢结构(特种设备及游乐设施除外)。 6、股权结构 曾国章出资900万元,持股比例为50%;杨建光出资900万元,持股比例为50%。 7、2013年-2014年7月主要财务数据 ①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②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衡专字(2014)00583号审计报告。 8、关于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及评估目的 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对公司收购长诺重工100%股权收购事宜而涉及的长诺重工有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4)第0524号评估报告。 (2)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长诺重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长诺重工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3)评估基准日:2014年7月31日。 (4)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5)评估结论 ① 资产基础法 经评估,至评估基准日,长诺重工公司经审计后资产账面价值7,001.87万元,评估价值10,332.97万元,评估增值3,331.10万元,增值率47.57%。负债账面价值5,084.43万元,评估价值5,084.43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1,917.44万元,评估价值5,248.54万元,评估增值3,331.10万元,增值率173.73%。 ② 收益法 经采用收益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7月31日,长诺重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317.75万元。 采用以上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比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多69.21万元,差异率为1.32%。收益法评估结果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十分接近,分析存在细微差异的原因,主要是两种方法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反映的是取得目前资产规模所需要的重置成本;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获利能力考虑其价值。 收益法是对企业未来的销售进行预测,通过未来净现金流入折现加总得出评估结论,该评估结果建立在诸多假设前提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而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具有与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能够逐项对应的特点,便于股权收购方理解评估结果的价值组成。基于上述原因,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1: 姓名:曾国章,身份证号:43010419640329XXXX; 交易对方2: 姓名:杨建光,身份证号:35012619530805XXXX。 本次交易完成前,曾国章、杨建光先生各持有长诺重工50%股权,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等方面不存在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四、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460万元,是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出具的评估结果,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9月25日出具的“天衡专字(2014)00583号”《审计报告》、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0524号”《资产评估报告》并经友好协商,协议各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5,460万元(伍仟肆佰陆拾万元)。 2、本补充协议自协议各方签署并经受让方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受让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和债务重组的事项,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七、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长诺重工目前拥有51,639.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约8000平方米房产。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拟将长诺重工现有土地、厂房用于实施“冷冻冷藏压缩冷凝机组组装及配套项目”。该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能够与渠道商直接进行合作,向其提供压缩冷凝机组整套产品,极大幅度增强渠道商供应能力和对客户的技术支持力度,同时完善公司向上游开拓的产业链条,大幅增加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八、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建长诺重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1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14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3日-10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下午3:00至2014年10月1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9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林汝捷及其一致行动人雪人万家资产管理计划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2、2014年10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639;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下午3:00至2014年10月14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次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周伟贤、念保敏 2、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3、传真:0591-28513121 4、邮政编码:350217 5、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四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 2014-07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投产运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效节能制冷压缩机(组)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等前期工作,现正式投产运行。 该募投项目的投产,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制冷及空调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鉴于项目从投产运行到全面达产尚需一定时间,且未来市场价格、销售订单等方面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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