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将推动产业升级进程 2014-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陈伟
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并提出了促进企业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的具体措施。我们认为,该政策不仅有利于短期降低企业税负,增加企业的现金流,而且更有利于刺激相关企业增大在研发和技术设备上的投入,而这对于支持我国企业创新,加快我国产业升级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如该政策的第一条确定,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可按60%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方法加速折旧。这明显比2009年的相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更为宽松,可以获得更多的税赋减免。 但这并不意味着新政策的宽松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如虽然政策适用没有行业限制,但是规定明确企业只有新购买的研发设备成本可以一次直接费用化或加速折旧,这无疑比2009年的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更窄,但也因此更能够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鼓励更多企业扩大研发设备的采购,加快产品创新的步伐。而这对于传统企业来说意义更为重大,因为政策并不鼓励它们扩大原有技术水平的产能投资,它们只有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技术升级,才能享受到政策的优惠。这无疑将会推动传统企业加快技术和设备更新的进程,我国传统产业的升级也将会提速。 再如政策的第二条规定,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此前这一规定的标准是2000元,如今将上限提高,无疑可以更大程度上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适用范围,而这对于小微或创业企业来说尤为重要,因为它们持有的固定资产普遍价值比较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金额门槛提高到5000元之后,它们将可以更大程度上享受到税负减免,现金流的改善也将会比较明显,这无疑有利于改善它们的经营状况,而由于小微企业是经济社会创新的主要载体,它们经营状况的改善,活力的提高也将会促进整个经济社会创新的发展。 不同于前两条政策具有普遍的行业适用性,第三条政策的适用则具有更强的定向性。如政策提出,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按规定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加速折旧方法。 这意味着符合产业升级方向的战略新兴产业部门无论是研发投资还是新增产能都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折旧。这对于它们经营及创新活动的提高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如新兴产业的设备技术改进显著快于传统产业,加速折旧有利于它们补偿无形损耗的成本,尽快收回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本,而这无疑一方面有利于它们持续经营能力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更有利于激励它们尝试购置更先进、更高效的设备。 (作者系民族证券宏观分析师)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