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4年9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4-05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年9月27日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9月29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28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29日下午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8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29日下午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89,112,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88,386,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25,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子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镇江新区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启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9,112,1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725,8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亮、魏玥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4-055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9月24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于2014年9月29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子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胡志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张静明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大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增补胡志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胡志超先生简历如下:

胡志超,男,1973年4月出生,本科,经济师。历任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资产运营部部长;镇江新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镇江新区财政局副局长。现任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胡志超先生任职的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因而胡志超先生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胡志超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增补上述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吴秋璟、陈留平、张学军、王晓瑞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条款及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吴秋璟、陈留平、张学军、王晓瑞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刊载于2014年9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4-056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0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5日—10月1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下午15:00至2014年10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镇江新区通港路1号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补胡志超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上述第2项议案应以特别决议作出,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本数)通过方为有效。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4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4年9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0月13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7:00时)。

2、登记地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通港路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10月13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邮编:212132 传真号码:0511-8890118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7

2.投票简称:大港投票

3.投票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

4.在投票当日,“大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7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议案1至议案4的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
议案1关于增补胡志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4.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7)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8)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9)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0)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数量
3699991.00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只是买入价格变为2元,买入数量为大于1的整数。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数量
3699992.00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1-88901009 联系人:李雪芳 魏璐璐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另附: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增补胡志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52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动 向
   第A011版:期 货
   第A012版:基 金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受理控股子公司重整申请的进展公告

2014-09-30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