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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4-083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 收到增值税退税款的公告 公司及全体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505】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退税》(国金贸资源【1998】716号)等相关政策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 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近日,经福建省南靖县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同意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中福”)在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销售的利用“三剩物”、次小薪材的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2014年9月29日,漳州中福收到该笔增值税退税款6,604,297.53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笔退税款于收到时确认为漳州中福的当期“营业外收入”,将对本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4-084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一次会议、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取消因限伐政策和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无法实施的三个募投项目,并将原投入该三个项目募集资金(不含利息)中的30,000万元变更为“中福海峡建材城开发项目”的部分投资款,该投资款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以注资方式投入,首期投入8,000万元,作为本公司在福建中福建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福海峡建材城公司”)的出资(详见2012年7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投资公告)。2014年2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增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募集资金增资期限,即在2014年12月31日前分阶段完成所有剩余募集资金增资。 近日,公司完成对中福海峡建材城公司的第四期增资2,000万元的工商变更手续,其中本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1,600万元,占80%,厦门海潭以其自有资金增资400万元,占20%。本次增资后,中福海峡建材城公司注册资本由26,500万元增加至28,500万元,中福海峡建材城公司的历次增资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将根据中福海峡建材城开发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使用剩余募集资金7,200万元继续进行增资,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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