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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4-52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4-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9月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1,139,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0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10月14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10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10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9楼902室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顾君珍 咨询电话:0991-5854232 传真电话:0991-2861579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9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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