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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禾欣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8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2014-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149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31.00元,共计募集资金77,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3,500.00万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其他发行费用11,149,56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850,44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0]第9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通知,对上市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等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上市过程中发生该等费用共计6,795,500.00元,已根据规定列入当期损益,并转回已冲销的资本公积。转回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0,645,94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业经2007年10月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和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审批制度,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建设银行账户:专户账号33001638047059057301、定期存款户帐号33001638047049057301;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禾欣合成革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账户:专户账号33001638047059059501、定期存款户帐号33001638047049059501)。 2010年2月8日、2010年3月15日,公司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 根据2010年1月28日公司董事会四届八次会议决议以及《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计划安排,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500.00万元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福建禾欣合成革有限公司进行了增资,并分别于2010年2月8日、2010年3月15日由福建禾欣合成革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均已完成投资,剩余募集资金11,829.18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730,645,940.00元的16.19%。2014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投资的议案》和《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4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同意公司将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实施时账户实际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2月27日、2014年5月2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募投项目完成投资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号)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号)。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及定期存款户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及定期存款户注销后,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相应终止;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禾欣合成革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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