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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9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4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50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9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4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51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D-1款 ● 委托理财期限:94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苏州分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D-1款>,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委托民生苏州分行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委托期限自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12月29日,委托理财品种为"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此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委托民生苏州分行进行现金理财管理,理财时间为94天,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本产品有95%的可能性收益率等于4.4%(年利率),本次理财不提供履约担保。 (二)产品说明 1、产品名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 2、产品风险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所属类型:结构性存款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挂钩标的:USD3M-LIBOR 5、产品风险评级:二级 7、投资金额:人民币4亿元 8、成立日:2014年9月26日 9、到期日:2014年12月29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调整) (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本次理财产品属保本浮动收益型,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理财属保本浮动收益型,无风险,且本次理财周期较短,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够保障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规避 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中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4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风险可控(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4亿元。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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