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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4-085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位,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中福海峡建材城一期项目正在建设中,部分合同尚未到结算期,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闲置资金7,2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按现行十二个月以内(含十二个月)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测算,本次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计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约435万。

公司此前已归还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并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2014年2月21日和2014年9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010】和【2014-076】号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总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进行滚动投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089】号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4-086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50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0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07号文批复,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8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7.5元,募集资金总额54,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保荐费用、律师费用等)1,817.9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52,782.0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验字[2010]第10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所有募集资金均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该次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万元)

1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利用林木剩余物生产中密度纤维板项目25,061.3615,061.36
2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技改项目9,828.247,868.24
3福建省龙岩山田林业有限公司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13,320.9013,320.90
4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项目12,460.8012,460.80
5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4,070.724,070.72
合计64,742.0252,782.02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4月27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将原项目中的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独立出来,调整后原项目中其他种苗培育将继续实施。变更后新项目为“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涉及金额为2,483.23万元(详见201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的【2012-031】号公告)。

2012年11月9日,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取消受国家宏观调控和省内限伐政策的影响无法实施的福建省龙岩山田林业有限公司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和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技改三个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原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变更为“中福海峡建材城开发项目”的部分投资款,该投资款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以注资方式投入,首期投入8,000万元,剩余22,000万元在2014年末前拨付到位(详见2012年11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2-076】号公告)。

2013年3月21日,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福建省龙岩山田林业有限公司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项目”和“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经变更后剩余3,649.94万元募集资金及账户利息1,421.9万元(截至2013年3月5日的利息金额),总计5,071.84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见2013年3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3-029】号公告)。

2012年2月27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项目”闲置资金12,460.8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在规定期限内归还。2012年9月20日,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项目”闲置资金中的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2012年9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2-066】号公告)。2013年2月28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同意将闲置资金1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2013年8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资金10,000万元归还,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2013年8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071】号公告)。

2013年8月8日,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和“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并将上述两项目调整后,截止2013年6月30日剩余的3,004.77万元募集资金和“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利用林木剩余物生产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实施完毕节余的1,239.70万元募集资金,及截止2013年6月30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的274.66万元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总计4,519.13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2014年2月21日和2014年9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010】和【2014-076】号公告)。

2013年9月4日,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4年2月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中的1,15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8,85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14年9月4日归还(详见2014年2月21日和2014年9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010】和【2014-076】号公告)。

截止2014年8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承诺投资金额计划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截止2014年8月31日累计投资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目前项目状态
1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30000.0020,349.309,716.35建设中

三、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鉴于中福海峡建材城一期项目正在建设中,部分合同尚未到结算期,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闲置资金7,2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按现行十二个月以内(含十二个月)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测算,本次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计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约435万。

四、公司说明与承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券投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归还了此前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运用“中福海峡建材城开发项目”闲置资金中的7,2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7,25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250万元,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在董事会通过决议后尚需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会进行公司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公司已及时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国金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运用“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7,2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六、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本次拟使用“中福海峡建材城开发项目”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4-087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进行滚动投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以1天、30天、90天等短期理财产品为主)的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风险型理财产品。

4、审议程序及决议有效期

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一年内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投资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在每次投资理财产品后,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同时,经办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在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方式进行理财投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内控程序健全,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1)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投资银行、货币基金等风险可控的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证券相关的产品。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4-088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在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丹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中福海峡建材城一期项目正在建设中,部分合同尚未到结算期,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闲置资金7,25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按现行十二个月以内(含十二个月)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测算,本次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计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约435万。

公司此前已归还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并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2014年2月21日和2014年9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010】和【2014-076】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总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进行滚动投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4-089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10月23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22日15∶00 至2014年10月2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4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10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2014-085】、【2014-086】、【2014-087】、【2014-088】、【2014-089】号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亲临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或者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2。

2.投票简称:中福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申报价格与议案的具体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100总议案100.00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2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

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 0476-8833387,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nmxyky@vip.sina.com 。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佳熠、李茜、周汉淼

联系电话:0591-87871990转100、103、101

传 真:0591-87383288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股东证明等。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注:请根据股东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三者必选一项,多选,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作选择的,应明确表示委托代理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否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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