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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太原刚玉 公告编号:2014-49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0-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未出现增加议案、减少议案或修改原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至9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山西省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工业新区企业大道)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杜建奎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9,066,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8,809,2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3%。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6,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49%。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9,066,0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4,17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的公告,编号2014-40)。 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力峰 张晓明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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