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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32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4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续督导专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陆企亭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陆企亭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张培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张培影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从即日起董事、副总经理侯一斌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4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10月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张培影先生简历及通讯方式见附件。 2、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原证券事务代表张培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为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长陆企亭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沈一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沈一涛先生简历及通讯方式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 年十月七日 附件: 张培影先生个人简历: 男,1983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东华大学公共关系学专业,本科学历,双学士。自2007年2月至今一直服务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秘书、市场项目拓展、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7月28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培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培影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 邮政编码:201201 办公电话:021-68918998-829 办公传真:021-68916616 电子邮箱:kdxc@shkdchem.com 沈一涛先生个人简历: 男,1988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自2011年起就职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胶粘剂事业部项目专员、内审部内审专员,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任何关系,且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沈一涛先生于2014年7月25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 邮政编码:201201 办公电话:021-68918998-897 办公传真:021-68916616 电子邮箱:kdxc@shkdchem.com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3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聘任概述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9 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陆企亭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张培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张培影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从即日起董事、副总经理侯一斌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意见:经审查,张培影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要求;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张培影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张培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张培影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聘任要求,同意董事会聘任张培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月七日 张培影先生个人简历: 男,1983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东华大学公共关系学专业,本科学历,双学士。自2007年2月至今一直服务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秘书、市场项目拓展、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7月28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培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培影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 邮政编码:201201 办公电话:021-68918998-829 办公传真:021-68916616 电子邮箱:kdxc@shkdchem.com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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