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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4-33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0月13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预计不晚于2014年10月20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4-34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0月13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2日~2014年10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2日15:00至2014年10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公司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顾清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101,798,015股,占股份总数的57.92%。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73,994,43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2.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7,803,57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5.8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良锁、凌宇光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钟刚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钟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韩庆华先生不再担任独立董事,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01,798,015股。表决结果:同意101,787,0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率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817,9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4-35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韩庆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一职,根据相关规定,须选聘新的独立董事。201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钟刚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14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钟刚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钟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韩庆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韩庆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任独立董事钟刚先生简历如下: 钟刚,男,1978年11月21日出生,法学博士,副教授。2002年-2008年任南昌大学讲师,2008年至今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竞争法研究所主任。社会兼职: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于2009年12月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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