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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4-051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30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10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易永勤董事因出差委托李志君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南湖广场支行贷款3亿元,期限壹年,该笔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由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4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4-3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电价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公告为自愿性信息披露。 近日,我公司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我省有关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4]587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08号)规定,决定降低我省有关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降低标准分别为:1、降低我省燃煤机组的标杆上网电价1.2分/千瓦时(含税,下同),降价后的不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为0.475元/千瓦时,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为0.502元/千瓦时。2、我省现有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2分。3、我省属于自备电厂的燃煤机组,应执行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上网电价统一每千瓦时降低1.2分。以上电价调整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我公司控股电厂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在原基础上下调1.2分/千瓦时。经初步测算,本次上网电价调整预计减少我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约1.99亿元,减少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2亿元。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南方汇通 公告编号:2014-051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披露了与乌拉尔国际公司、铁路贸易有限公司、史蒂威联盟有限公司、北京亿安可迅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设立铸造合营公司的意向协议书》,拟共同投资设立贵州汇通乌拉尔铸造科技有限公司。此后,各方开展了在国外市场产品资质认证等大量筹备工作,但由于国外目标市场发生变化,已不具备此次共同投资的市场基础,经各方研究决定,同意终止上述投资事项。 上述投资事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2012年3月29日D60版的《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2)。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4-05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GMP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子公司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华康普")在安徽省亳州市南部新区实施"年产1万吨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及中药材经营项目",项目建设已于2013年年底完成。精华康普于近日收到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AH20140149;企业名称: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南部新区酒城大道1075号;认证范围: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蒸制、煅制、燀制、煨制)、毒性饮片(净制、切制、煮制、炒制、水飞),有效期至2019年9月27日。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14-40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9月9日,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梅小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万股,共计4,000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13年9月9日起到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该股权质押系梅小明先生为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的1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云海金属: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38。质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现已申请解除质押,于2014年10月10日办理了该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目前,梅小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423,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1%,本次股权解除质押后,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0股。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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