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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33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0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业务,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包括投资品种的选择、金额的确定、合同或协议的签署等。对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有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3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0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固定收益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投资理财事项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业务。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3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 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投资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 2、投资额度: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主要为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类业务。 4、投资期限:2014年10月15日-2016年12月31日;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用于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负责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包括投资品种的选择、金额的确定、合同或协议的签署等。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业务的总金额为3,6000万元,其中,已到期收回本金的合计为2,5000万元,尚未到期的合计为1,1000万元。高峰时点数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开展短期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进行适度的短期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可能产生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理财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明确专人负责该投资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2)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本项授权下的各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理财业务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证券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固定收益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投资业务。 七、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固定收益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投资理财事项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有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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