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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告(系列) 2014-10-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中国嘉陵 编号:临2014-058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公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本年度中期报告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 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 “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基本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进行变更,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表》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表》第十八条准则规定: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原列入报表 “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调整列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变更的相关情况 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5项会计政策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二O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中国嘉陵 编号:临2014-059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工作需要,公司决定聘任郭云莉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郭云莉女士的简历如下: 郭云莉,女,中国国籍,198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于2014年7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55期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4月入职公司证券办工作至今。 郭云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1、 办公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永嘉大道111号 2、 邮政编码:402760 3、 联系电话:023-61954095 4、 传真号码:023-61951111 5、 办公邮箱:zqc@jialing.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二O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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