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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扬言“炸营业部”到握手言和 2014-10-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曾炎鑫
证券时报记者 曾炎鑫 在尝试过行政投诉、信访举报、媒体报料等多种途径无效后,张明(化名)和某证券公司营业部的矛盾层层升级,以至于扬言要“以我自己的方式炸掉营业部”。 但令人没想到的是,一个多月后,经过专业调解和仲裁裁决,张明却能够与营业部的负责人握手言和,笑着合影。 2007年,张明在深圳某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买卖股票,并开始与该营业部员工邹华(化名)相识,更喜知两人是同乡。2010年,邹华跟张明说,“我能够提前预知股票价格涨跌”。随后,邹华开始获准私下为张明操作股票账户,一直持续到2013年10月。在此期间,由于邹华操作不当,加上存在恶意频繁操作,致使张明股票账户发生亏损近百万元。 张明发现问题时,已十分严重,情绪激动的他开始向证券公司索赔。但是,证券公司表示张明与邹华双方故意隐瞒公司,私下进行代客理财,而邹华代张明进行证券交易并非履行职务或与履行职务相关的行为,况且邹华已于2012年离职,证券公司方面认为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随着双方矛盾愈演愈烈,张某先后向深圳证监局、广东证监局及中国证监会进行投诉,并通过电视、报纸和网络媒体报道此事,但均未能解决问题。今年3月,由于不满证券公司的赔偿方案,张明曾在电话中称,要“抱煤气罐炸掉营业部”,被公安机关拘留5日,他与证券公司矛盾进一步激化,张明要求的索赔金额也随之再度提高。证券公司在深圳证监局的引导、督促下,在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于今年7月向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 张明同意调解,但要求选择与其同籍贯的调解员,该要求也得到对方的同意,最后调解中心推荐由深交所法律部副总监邱永红负责调解此案。尽管老乡身份让张明稍微放心了一些,但邱永红回想沟通过程仍感慨“非常艰难”。邱永红说,一方面张明对证券公司持有很大的敌意,对赔偿要求寸步不让,另一方面证券公司也坚称自己并无大过错,不愿上调赔偿金额。 考虑到双方积怨极深,且投资者索赔金额大,调解程序启动后,邱永红并不急于组织双方会面,而是先采取“背对背”调解的策略,分别约见当事人,做当事人的工作。在此过程中,邱永红通过邀请张明到自己办公室谈话、拉家常的方式,逐渐获得张明的信任,也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张明了解到自己的客观处境,不再意气用事。 经过调解员一个多月的耐心细致调解,双方一步步妥协,差距亦一步步缩小,终于在2014年8月下旬,双方对调解员建议的和解方案都表示接受,终于签署了和解协议。事后,双方当事人向调解员及中心工作人员道谢并感言,“调解中心真是个公益机构,是实实在在为市场服务的机构,实实在在为投资者排忧解难的机构!” 为彻底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双方还一致同意将调解与仲裁进行对接。2014年9月10日,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此案做出仲裁裁决,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该裁决,另一方均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邱永红调解员向证券时报记者称,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首创的“行业自律+行政监管+专业调解+商事仲裁”四位一体纠纷解决模式的优点,在该案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一方面,中立的调解中心和具备专业知识的调解员对争取双方的信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深圳国际仲裁院随之做出的仲裁裁决也保证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彻底解决了纠纷双方的后顾之忧。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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