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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2版)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92) 和讯信息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杨 电话:021-20835779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站:http://licaike.hexun.com/ (93) 恒天明泽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陈攀 电话:010-57756019 传真:010-56810789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5 公司网站: www.chtfund.com (94) 金观诚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西湖区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D区)801室 办公地址:浙江杭州西湖区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D区801室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邓秀男 电话:0571-56028620 传真:0571-568997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公司网站:http://www.jincheng-fund.com/ (95) 久富财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莱阳路2819号1幢109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403号上海信息大厦1215室 法定代表人: 赵惠蓉 联系人: 徐金华 电话:021-68685825 传真:021-68682297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9898 公司网站: www.jfcta.com (96) 联合货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2405 法定代表人:王清照 联系人:刘勇 电话:0755-88607645 传真:0755-886031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955-811 公司网站:www.ucffund.com (97) 钱景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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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投资级信用债券,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债券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投资级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具体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次级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非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所指的投资级信用债为信用评级在AAA(含)到AA(含)之间的信用债。 本基金投资的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次级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 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等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管理的投资策略,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确定和动态调整投资级信用债券、非投资级信用债券、利率债券和银行存款等资产类别的配置比例;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及类属配置;同时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券,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把握宏观经济指标动态,深入分析货币和财政政策,并据此判断投资级信用债券、非投资级信用债券、利率债券和银行存款等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综合考量各类资产的市场容量、市场流动性和风险特征等因素,制定和调整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 ①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研究宏观经济走势、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和宏观经济政策动向等为出发点,采取自上而下分析方法,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并据此积极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提高债券组合的总投资收益。 ②期限结构配置 本基金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期限结构进行分析,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方式,选择确定期限结构配置策略,配置各期限固定收益品种的比例,以达到预期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③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④个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对信用评级不低于AA级信用债券的投资,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债券收益率、流动性等因素,评估其投资价值,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 本基金对信用评级低于AA级的信用债投资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债券的信用基本面,综合考虑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同时,本基金将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⑤杠杆投资策略 杠杆策略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融入资金,增加债券投资仓位,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在对资金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比较债券收益率和融资成本,判断利差套利空间,通过杠杆操作增加组合收益。在回购利率过高、流动性不足、或者市场状况不宜采用杠杆策略情况下,本基金将不进行杠杆操作。 ⑥ 银行存款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指标分析各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并据此制定和调整资产配置策略。当银行存款投资具有较高投资价值时,本基金将提高银行存款投资比例。 3. 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目前国内债券市场正经历快速发展阶段,本基金将密切跟踪新的债券品种及相关金融衍生品种发展动向,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遵循届时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谨慎进行投资。 九、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高信用等级债券财富指数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4年10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9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不从销售服务费中列支。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1)若投资人选择A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1000万(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2)若投资人选择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1)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大于或等于30日的A类份额所收取赎回费用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A类/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的单位为人民币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赎回费用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针对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4年4月24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信息。 4.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 在“九、基金的转换”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6.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4年第2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7. 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8. 在“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9.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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