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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0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翠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本期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07.18%,主要系主要系预付设备采购款、软件开发费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本期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00.86%,主要系主要系分公司员工备用金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本期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56.77%,主要系主要系快捷通预付卡管理系统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4、商誉本期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00%,系投资收购上海捷羿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本期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31.24%,主要系各分公司装修费用分摊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00%,主要系本期将上期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投资款转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本期余额较年初余额下降76.83%,主要系2013年年终奖金于本期发放所致。 8、其他非流动负债本期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56.21%,主要系本期计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9、本期财务费用发生额同比上期减少70.57%,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定期存款利息收入较多所致。 10、本期营业外收入发生额同比上期减少70.50%,主要系本期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较少所致。 11、本期营业外支出发生额同比上期增加307.38%,主要系本期出售固定资产造成损失以及捐赠所致。 12、本期所得税费用发生额同比上期增加32.11%,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计提所得税增加所致。 13、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上期增加33.48%,主要系公司优化营销方案和产品结构,努力控制成本、费用所致。 14、本期每股收益同比上期增加33.55%,主要系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15、本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上期增加58.86%,主要系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以及银行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6、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上期增加804.24%,主要系本期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17、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上期减少100.00%,主要系上期进行了股权激励所致。 18、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上期减少45.51%,系本期发放股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6月1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捷顺科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拟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678万股捷顺科技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捷顺科技股本总额294,481,291股的 2.30%。其中首次授予65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预留22.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占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总数的3.26%。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于2014年7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备案。 201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捷顺科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决定以2014年8月29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仍在办理中。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唐健 2014-10-23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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