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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14-37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华志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郝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修订后的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本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9月末账面价值为38062484.98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2月11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发来的《GT20140064号股权转让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通知载明:仲裁委员会已依据仲裁申请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仲裁被申请人锐振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2日签订的《天津天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受理了仲裁案。 2014年4月本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来的反请求受理通知,通知载明: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锐振有限公司提出的仲裁反请求,并将仲裁请求及反请求一并进行审理。锐振有限公司提出的仲裁反请求主要包括:请求裁决津滨发展另行向锐振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交地违约金,承担锐振有限公司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等费用,以及承担反请求仲裁费用。截至2014年9月30日,上述仲裁未有最终结果。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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