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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60版) 注:201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纳晶因其业务运作需要,现需向招商银行中新支行和中信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分别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和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为上述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申请该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随着新纳晶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满足其业务运作的需要,新纳晶需向招商银行中新支行和中信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分别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和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为其前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本次对新纳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业务发展前景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此次担保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2014年10月23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94,000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78.27%。其中: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65,000万元,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19,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10,000万元。 2、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9,350.30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32.76% 。其中: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1,350.30万元;公司实际为参股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甪直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6,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纳晶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 3、本次公司为新纳晶提供的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6.66%,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外,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对控股孙公司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五届十八次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对外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108,000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89.92%。 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4-100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为人民币3,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08,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及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89.92%,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宜电子技术”)根据经营需要,向招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宜信息科技”)为前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58号 法定代表人:张亦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网络系统的研究与开发;电子产品、通讯和通信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安装、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9日 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6%的股权,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新海宜电子技术45%的股权。 公司于2014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编号为2014-043《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孙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将新海宜电子技术认定为公司参股孙公司。目前,新海宜电子技术董事会共计五名董事成员,其中三名成员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委派,超过一半的数量,故将新海宜电子技术认定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新海宜电子技术主要股东和持股比例如下: ■ 新海宜电子技术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 注: 201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2幢1809室 法定代表人:张亦斌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网络技术、通讯和通信电子工程、网络工程、光机电一体化、通讯和通信电子科技产品、弱电智能系统、网络系统、监控系统的研究与开发;通讯和通信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安装、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4日 注册号:320594000299994 新海宜信息科技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注: 2014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新海宜电子技术为了满足业务运作需要,需向招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海宜信息科技拟为前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一年。 五、董事会意见 随着新海宜电子技术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满足其业务运作的需要,新海宜电子技术需向招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海宜信息科技为其前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一年。 新海宜信息科技本次对新海宜电子技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新海宜电子技术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其业务发展前景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此次担保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2014年10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94,000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78.27%。其中: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65,000万元,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19,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10,000万元。 2、目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9,350.30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32.76% 。其中: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1,350.30万元;公司实际为参股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甪直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6,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纳晶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 3、本次新海宜信息科技为新海宜电子技术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2.50%,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外,五届十七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对新海宜电子技术提供3,000万元的担保的议案;五届十八次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公司对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提供8,000万元的担保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对外担保生效后,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108,000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89.92%。 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4-101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编号为2014-069《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徐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徐科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2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比例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提名颜重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的事项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颜重光先生简历: 颜重光先生,男,中国国籍,1945年12月生,本科。1967年起历任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经理、高工,美国BB公司上海办经理、高工,美国ADI公司上海办经理、高工,美国AATI公司中国区应用工程经理、高工,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与技术支持部经理、高工,华润矽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高工等职,现已退休。现为上海市传感技术学会理事、G高工LED编委、美国AIBC公司Director of Product R&D,兼职于北京大学上海微电子研究院任研究员。颜重光先生长期从事传感器、LED、微电子等专业的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于2014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4-102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具体准则。其中前七项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等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及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五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4-103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1月10日在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11月9日——2014年11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9日15:00至2014年11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注: 1、第1项议案已于2014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2014年8月2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2-5项议案已于2014年10月2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2014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将对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现场登记时间:2014年11月4日—11月5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良玉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8638 传真:0512-67260021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方法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89;投票简称:海宜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其中: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2,以此类推。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9日15:00至2014年11月10日15:00。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良玉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8638 联系传真:0512-67260021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 邮编:21502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11月10日召开的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备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提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提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受托人参与表决应填列委托人的相关持股资料; 4、股东填列的股份数不得超过截止2014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股份数,表决方为有效,否则表决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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