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天润控股 公告编号:2014-050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麦少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洁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25,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45%)于2014年6月20日全部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2014年6月23日,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25,400,000股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4年6月2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 截至本次披露日,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25,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45%。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于2014年6月30 日召开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新产生的董事会于当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麦少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并于2014年7月11日,变更麦少军先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2、报告期内,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拟与公司筹划重大事项。 2014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贾子敬、刘宁、潘佳璐、李芃、田文江、曾妮、孙浩然、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旭游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进一步细化交易方案的过程中,交易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2014年8月29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1日开市起停牌。截至本报告日止,公司股票一直处于停牌状态。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麦少军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