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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4-063TitlePh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先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冬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756,245,841.513,871,423,555.45-2.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640,906,949.262,603,300,411.391.44%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852,329,507.753.40%2,217,485,355.427.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4,318,765.1525.42%206,524,212.2418.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77,818,319.8882.52%150,725,440.0833.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89,255,101.5075.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27.27%0.6119.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827.27%0.6119.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4%0.61%7.79%1.0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321,764.4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1,314,514.03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20,594,444.40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66,652.6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1,316,947.36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减:所得税影响额17,305,286.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66,735.20 
合计55,798,772.1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683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8.92%165,337,7000质押40,500,000
万和投资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2.00%40,560,0000  
中国消费品投资公司境外法人4.87%16,465,0000  
新疆华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91%13,200,00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其他3.59%12,15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5%3,875,2700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中国基金境外法人0.73%2,466,8540  
胡杰堃境内自然人0.69%2,347,4150  
嘉华成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0.61%2,050,00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其他0.53%1,804,89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5,337,700人民币普通股165,337,700
万和投资有限公司40,560,000人民币普通股40,560,000
中国消费品投资公司16,465,000人民币普通股16,465,000
新疆华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200,000人民币普通股13,200,00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12,150,000人民币普通股12,150,000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875,270人民币普通股3,875,270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中国基金2,466,854人民币普通股2,466,854
胡杰堃2,347,415人民币普通股2,347,415
嘉华成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50,000人民币普通股2,050,0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1,804,890人民币普通股1,804,89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华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前十大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51,000,000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14,337,70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新疆华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进行股权融资,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2)。截止本报告期末,该股份尚未购回,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68.95%,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94.88%,主要是收到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3.68%,主要是预付设备款和种子款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50.95%,主要是应收理财及委贷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51.16%,主要是原材料库存减少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4.37%,主要是合肥厂改造项目及甘南厂项目等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66.13%,主要是长沙洽洽土地使用权证已办理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46.67%,主要是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9、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2.23%,主要是应付供应商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10、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6.78%,主要是本期支付货款所致;

11、应交税费较年初余额增加7,574.96万元,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导致销项税增加及原材料受采购季节性影响致进项税减少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6.65%,主要是资产收益权转让款增加8,100万元所致;

13、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7.51%,主要是预计火灾损失已结转所致;

14、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056.74万元,主要是公司定期存款转为理财产品投资导致利息收入减少;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5、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600.23万元,主要是投资理财产品增加导致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5.58%,主要是销售回款增加,购买商品支付货款减少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22亿元,主要是投资理财产品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67亿元,主要系偿还借款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厦门市上好仁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向公司支付委托贷款利息,公司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后续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各方当事人并于同日签订了调解协议。公司将会及时履行诉讼程序,并根据诉讼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对外诉讼事项: 因厦门市上好仁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向公司支付委托贷款利息,公司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04月1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对外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
2014年05月1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040)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先保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及本人将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从事与发行人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并保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利用对发行人的持股关系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将给予足额赔偿。"2010年01月20日三十六个月上述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4年05月09日六个月上述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0.00%20.00%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25,518.1930,621.83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5,518.19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毛利率提高,利润增加。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4-061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4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4年10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4-063)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4)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4-062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4年10月14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0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玉环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4-064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2014年 1 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

财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9号、30号、33号、37号、39号、40号和41号等八项准则以及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未来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职工薪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公司已按此准则进行列报。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4、合并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

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6、合营安排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8、金融工具列表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表》。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9 号、30 号、33 号、37号、39 号、40 号和41号等八项准则对现有的对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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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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