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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4-038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罗订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4-040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影响的说明:按照新发布的《职工薪酬》准则规定,公司向职工提供的离职后福利属于《职工薪酬》准则设定受益计划的规范范畴。因公司需聘请专业机构对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进行测算,目前尚无法提供定量调整数据,但经初步测算,预计此项数据调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内控体系,平稳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并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影响。 执行除《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外其他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4-039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蒋少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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